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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 进军商业地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7:55 证券日报
华联股份 进军商业地产 出售六家下属商业公司 购入优质物业资产 □ 本报记者 吕 东 华联股份(000882)董事会近日批准公司收购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持有的两家商业公司,并向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出售六家商厦全部股权。公司表示,上述交易将使得公司主营业务由百货零售业务转换为与商业零售相关的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 华联股份公告显示,公司拟向华联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安贞华联、成都华联、石家庄华联、兰州华联四家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呼市华联和河南华联两家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六家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合计16,682.00万元。此外,公司将从华联综超购买其持有的大连华联、青海华联两家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两家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合计20,709.81万元。 华联股份通过本次交易中的出售行为将整体退出百货零售经营,通过购买行为将持有优质商业物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与商业零售相关的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租售及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理”。 华联股份表示,此次重组是实现华联股份战略定位的需要。公司所处百货零售行业竞争过度,行业利润率不断下降。公司主业发展缓慢,盈利能力不佳。而此次拟出售的从事百货零售主营业务的六家公司中,有四家公司2007年度中期亏损,石家庄华联和呼市华联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兰州华联自开业以来已连续两年亏损,六家百货公司2004、2005和2006三年平均营业利润率分别只有0.5%、1.28%和1.48%,盈利能力较差。 而此次拟进入的商业地产领域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承载城市新引擎的作用,商业地产还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广泛地吸纳就业,发展空间巨大。公司具有丰富的商业零售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具备从事商业地产开发运营管理的先天优势。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即可获取大连华联、青海华联两家具有优质物业资产和稳定现金流入的公司,为公司的转型和可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公司将继续持股盈利稳定的华联综超和华联财务两公司,以上项目将保证公司具有稳定和较好的收益,从而为公司的进一步扩张提供扎实的基础。 此外,华联集团已经承诺将已经启动的“北京姚家园项目”、“合肥蒙城路项目”和“合肥长江路项目”之项目公司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将项目公司优先转让给华联股份,这些潜在储备项目将进一步做大华联股份主营业务,以保证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为投资者提供稳定且持续增长的收益。华联集团已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利用华联集团业已建立的庞大的全国网络体系及华联股份自身的商业背景和地位,公司将在获得商业地产项目信息和项目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为公司不断获得优质的商业地产开发项目奠定基础,从而使公司尽快发展成为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的专业化公司。 本次交易中,华联股份将从华联综超购买其持有的大连华联、青海华联100%股权,共计需要资金20,709.81 万元。公司向华联集团出售安贞华联等六家公司的资产或权益,可获得出售收入16,682.00万元用于前述支付,所需资金差额共计4,027.81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华联集团目前是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公司本次向华联集团出售资产和权益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为华联综超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交易实施之前,根据公司截至2007年6 月30日的财务报表,公司资产总额1,151,242,379.56元,负债总额559,097,555.64元,资产负债率为48.56%。通过本次交易,安贞华联、成都华联、石家庄华联和兰州华联四家分公司的负债全部出售,公司此次购入的大连华联和青海华联无负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此次拟收购的大连华联及青海华联两家子公司均拥有合法的商业物业,两家公司与华联综超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相关物业出租给华联综超。根据经京都所审核的大连华联和青海华联的盈利预测情况,预计两家公司2008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322.24万元、510.79万元。另外,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标准每年(自起租日计算)递增一次,增幅为上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1%。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具备持续的经营能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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