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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地产公司继续发公告 阐述地增值税清算影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22:3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7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到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对此,继万科等7家地产公司于17日晚间发布公告后,1月18日沪深两市又有大量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土地增值税开征对本公司业绩及经营的影响。 金融街认为:公司已严格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规定,房产销售时已按规定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同时充分计提了土地增值税税金,新开发项目中也充分考虑了相关因素。该《通知》对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北京城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主管税务机构办理了土地增值税登记备案手续。上述通知的颁发对公司200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中华企业认为: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则和方法,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等方面与以往规定无重大变化,公司2006年度业绩不受影响。 上海新梅认为: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已按相关规定预交了土地增值税。上述通知,预计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有限。 天地源认为: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以普通住宅开发为主要构成,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 华发股份认为: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已在销售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将按上述通知精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通知的实施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税务机关的具体清算办法出台后方可确定。 保利地产认为:公司此前已按相关规定,在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坚持普通住宅开发为主,初步预计土地增值税不会影响公司2006年度利润计划的实现。 金山开发认为:目前公司投资设立的上海金山海洋风情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山海洋风情商街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已对符合清算土地增值税条件的做了必要的考虑。因而上述通知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2006年度业绩,并对以后年度的影响较小。 珠江实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为普通居民住宅,毛利率不高,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影响有限。该通知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完成2006年度利润计划。 S*ST庆丰认为:公司一直以住宅开发为主,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小。目前正在开发的和已竣工的几个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在销售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该通知预计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有限。 *ST道博认为:公司拥有“凤凰花园”二、三期房地产项目93%的开发收益权,位于武汉市城乡结合区偏低价格,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开发收益权作出了收益保证。 因此,该《通知》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ST中房认为:公司目前现有土地储备较少,已开发的项目在销售时预提了土地增值税,在新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问题已经作了预先考虑。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为普通居民住宅,受土地增值税清算影响较小,对2006年的利润影响不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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