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与333名中小投资者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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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7:55 京华时报 | |||||||||
仍有502名原告尚未接受和解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ST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庭外调解终于有了结果。昨天,公司发布公告称,与333名起诉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但尚有502名原告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
公告显示,截止到4月12日,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目前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所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0314.0105万元。另外,还有502名原告尚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这部分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6763元。 根据公司此前公布的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在股改方案审议通过后的30日内(2006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将与目前银川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所有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和解,从而免除目前公司承担的与中小股民诉讼有关的或有负债。 记者了解到,接受调解方案的投资者,按诉讼请求金额计算,平均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获得约2.2股银广夏股份的赔偿。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债务关系自然解除。也有一些投资者认为赔偿率太低,不愿意接受银广夏方面提出的解决方案,这部分人将继续诉讼程序。银广夏总裁金爱军表示,继续诉讼将使双方都面临不利的局面,银广夏目前的总负债达到12.8亿元,相当一部分资产不是被质押,就是被拍卖,能够赔偿的资产所剩无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