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民事赔偿谈判一和一败 严义明要查明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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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1:3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上周,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控股股东赶赴上海与股民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两场谈判。银广夏控股股东与宋一欣律师代理的两位银广夏案原告已达成和解,但同样的和解方案却未得到沪上另外500多名原告的首肯。后者的代理律师严义明昨天表示,他们就算一分钱拿不到也要查明真相。
宋一欣代理的两名原告表示尽管很无奈,但还是接受了“每10元赔偿标的获付2.2股*ST广夏股份”的赔偿方案。但由严义明代理的另外500多名原告却否定了上述方案。严义明表达了对此次和解方案的愤慨。“当初由于司法解释的原因,原告在起诉时能够索赔的金额已经不到实际损失的一半。但现在他们提出的和解方案将这一半又‘拦腰一刀’,这当然不能接受。并不是他们任意开个价就可以来讹诈我们。这是一次博弈,我们也有自己的底牌。”严义明表示,委托他的500多名原告中大多数都表示,就算一分钱拿不到,让银广夏破产,也要去查明真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的代理人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则告诉早报记者,他们提出10送2.2的和解方案其实是想借助股改的契机,尝试一条解决问题的新的路径。当早报记者询问目前有多少原告已达成和解时,张岩称,为避免对其他原告产生影响,不方便透露具体数字。他表示,会有选择地公开一部分和解案例。 宋一欣则向早报记者表示,他们是在反复研究和解方案后才非常无奈地同意的。“之所以接受和解是基于几个‘也许’的考虑:一是银广夏股票的价值将来也许会好转;二是银广夏股价将来也许会波动剧烈,有套现机会;三是股改时解决赔偿也许比股改后来解决更务实;四是庭外和解也许比不和解更有利。”宋一欣说。 据悉,4月12日将是庭外调解的最后期限。一旦调解失败,则诉讼仍将继续,而用作赔付的3934万*ST广夏股票将作为股改对价支付给8万名*ST广夏流通股股东。 2000年,银广夏造假被公之于众后,严义明在媒体刊登《银广夏股东征集公告》,代表股东起诉银广夏及为该公司出具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民事赔偿。宋一欣律师代理的两位投资者是于2002年8月初在银川市中院起诉银广夏公司的,起诉标的合计69.88万元。据悉,除了2名上海原告外,媒体此前还披露了28名四川籍的银广夏中小投资者原告已和银广夏控股股东达成和解的消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