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北京股民无奈和解 给我们留下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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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0:5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张培娟) 昨日,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北京地区的126名原告与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广夏)在银川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涉及诉讼金额53021704元。至此,历时近5年之久的银广夏案已接近尾声。 据悉,接受调解方案的投资者,按诉讼请求金额计算,平均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获得约2.2股*ST银广夏股份的赔偿。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债务关系自然解除。
据记者了解,股民做出和解的选择也是迫不得已。今年3月20日,银广夏首轮民事赔偿谈判启动,股民对银广夏的赔偿方案十分不满,双方经过了两个半小时的激烈对垒,最终谈判以失败告终。当时,原告代理律师陶雨生也指出,银广夏的赔偿方案过于苛刻,使股民难以接受。之后,银广夏民事诉讼案在四川和上海先后迎来两批和解原告,打破了双方的僵局。上海一位接受和解的股民表示,同意和解主要是因为“银广夏股票的价值也许会好转,如果能得到地方政府大力介入保壳,也许能达到起死回生的结果”。 两个“也许”切实反映了这位股民的无奈。 陶雨生指出,北京126位原告之所以选择和解,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继续诉讼判决金额不能确定。因为陶雨生是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原告的实际损失,而银川中院已判决的柏松华案是按算术平均法计算损失,相比较而言,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方法更能准确反映原告的实际损失。原告继续诉讼,法院不能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而现在和解,银广夏同意按照原告起诉金额全额计赔。第二,继续打官司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比和解的结果好。即判决后何时能执行回来,能执行回来多少,或能否执行回来无法确定,债权实现时间不能确定。第三,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纠纷后,能够使银广夏有更多的实质性重组的机会,这样可以使原告获赔的银广夏股票升值,原告也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据了解,另外还有一些投资者认为赔偿率太低,不愿意接受银广夏方面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他们将继续走法律诉讼的程序。但这部分投资者不得不面临一个现实,那就是继续诉讼可能面临的是对各方都不利的一个僵局:银广夏公司现有资产冻结,负债比例相当高。银广夏总裁金爱军表示,银广夏目前的总负债达到12.8亿元,相当一部分资产不是被质押,就是被拍卖,能够赔偿的资产几乎所剩无几。 思考 银广夏案给我们留下什么? 银广夏案历时四年之久,股民至今没有得到赔偿。最后和解的结局,也是股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选择的,而且银广夏的赔偿最终能兑现多少还未可知。已经受伤的股民还将继续承受等待赔偿兑现的煎熬。 2004年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案的胜诉曾使银广夏的股民平添了很多胜诉的信心,但没想到两年后,迎接这些股民的却是选择和解还是诉讼的尴尬两难境地。银广夏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太多太多。 作为银广夏案原告的代理律师,陶雨生亲历此案近5年时间,深刻感觉到有以下几点亟须加强和解决: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身试法之人;尽快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基金;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如:明确集团诉讼或仲裁制度。 商报记者 张培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