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提高对价至10送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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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北京讯 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600100,以下简称清华同方)1月5日刊登修改股权分置改革送股方案的公告,将原来10股送3.66股的对价水平提高到10股送3.8股。此次修改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将由原来的99929176股增加到103751603股。新方案比目前市场平均3.23的对价水平高出约17.6%。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还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清华同方董事长荣泳霖表示,自2005年12月23日公布新方案以来,公司奔赴全国各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悉心交流与沟通,此次调整后的方案将能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即期及长期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著名市场分析人士张卫星谈及清华同方重启股改时表示,应该说此次公司能够推出新的股改方案就已经充分显示了大股东的股改诚意。他认为,相对过去的老方案,这是一个对价水平有所提高的新股改方案,考虑到清华同方的老方案本来就是一个对价水平相对较高的方案,所以新方案只要对价水平有所提高就是好事。这个股改方案支付的对价水平在全部已完成股改公司方案中综合指标排名为第二位。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的研究人士方明也对清华同方此次股改持积极肯定态度。他认为,单纯讲对价水平的话,清华同方实际对价水平较已推出的股改方案平均水平高出20%,和送出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一倍这些硬指标显示,清华同方方案对价支付比较慷慨。相信经过与众多股改方案仔细对比和对清华同方的现状和未来进行深入了解之后,投资人能够从股改方案中体会到非流通股股东的一片诚意。(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