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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电器小股东严义明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16:49 新浪财经

  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维权第一人”的上海知名律师严义明以股东身份,向各大媒体发出致长征电器高管(含独立董事)的公开信,要求长征电器管理层就此前媒体质疑的“公司可能存在虚构合同及虚增利润”等问题作出回应。受到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长征电器今日就此发布澄清公告,一概否认了媒体此前对公司的所有质疑,并郑重声明公司没有虚增销售收入及利润。对此,严义明以长征电器小股东的名义向新浪财经发来公开信,原文抄录如下: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开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鉴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作为国务院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贵会负有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责任。且贵会自成立以来,已对证券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处理,使先天存在大量严重问题的中国证券市场不致全面崩溃。故此,本人作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小股东,就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某负责销售的高层人士向我及多名媒体记者举报公司存在的多项严重问题,要求公司澄清。12月22日公司对传闻的澄清公告见报后,发现公司所做澄清与举报内容出入较大之事致信贵会,请求贵会依法进行调查,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维护公正的证券交易秩序,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举报和媒体“传闻”,公司可能存在“将2003年真实的是1.2亿元,2004年为1.3亿元左右的销售收入在年报中发表为,2003年、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高达1.5亿元、2亿元。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利润。而且,公司的第三大股东与前两大股东之间存在实际的关联关系未经披露,且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等问题。

  对于上述传闻,公司于2005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澄清公告予以全面否认。

  鉴于举报人的举报和传闻被公司全面否认,且双方争议的事实会对股票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会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本人再次请求贵会尽速对公司进行调查,以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的证券交易秩序。

  此致

      敬礼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小股东: 严义明  

                         2005年12月22日  

    此前相关报道:

    长征电器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没有虚增利润

    名律师严义明炮轰长征电器 要求证监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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