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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律师擅自签署协议书 兰生琼胶事件重起波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1:45 上海青年报

卧底律师擅自签署协议书兰生琼胶事件重起波澜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拿回了4.51亿元现金的兰生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826)已一连出现了四个涨停板,累计涨幅超过了46.09%。然而,出人意外的是,“琼胶事件”并没有就此平息。

  昨日,兰生股份按惯例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称:“截止到目前,公司除已根据规定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相关信息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日前,“琼胶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海南橡胶中心在中国橡胶市场网(www.ex-rubber.com)上发布了一份关于“兰生琼胶案”的严正声明,称其代理律师“出卖”了公司。

  声明称,金安律师事务所的刘合友律师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公司与兰生股份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称这份调解协议书为“卖身契”,“在事实认定、是非界定、利益处理等方面,均根本违背案件的基本事实、基本法理及我司的基本诉讼主张,严重损害我司的合法权益,并严重侵害了在我司进行交易的广大交易商的合法权益。”

  海南橡胶中心进一步谴责道:“刘合友系某公司以欺骗的手段强行安插给我司的诉讼代理人,完全听命并服务于某公司,而某公司则是这份‘卖身契’的幕后主使者、操纵者和受益人。”并威胁说:“我司将向世人揭开这一事件涉及的全部由某公司制造的黑幕,并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追究刘合友及其幕后主使公司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于海南橡胶中心的这份“严正声明”,兰生股份方面毫不在乎。该股的证券事务代表杨敏对记者说:“(对于海南橡胶中心方面的反应)我们不关注,调解已经结束,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抓经营。”

  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副主任王众律师表示,代理律师在调解协议书上的签字生不生效,主要得看客户的授权委托书:假如代理律师的行为没有超出客户授权的范围,那么律师的签字是生效的;假如代理律师的行为超出了客户授权的范围,而当事人又追究的,那么律师的签字是无效的。不过,王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会超越客户的授权范围行使权力的,法院也会审核代理律师的代理资格。

  这么看来,刘合友越权签字的可能性不大。至于刘合友在与兰生股份签署调解协议书之前未跟当事人联系,只能怪罪于海南橡胶中心自己———谁让它过于信赖其诉讼代理人呢?如今,生米已煮成熟饭,海南橡胶中心企图推翻调解协议的希望已经很渺茫了,该公司也只能追究刘合友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了。

  尽管海南橡胶中心的“严正声明”改变不了现实,兰生股份并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但是这一事件肯定会对兰生股份连续涨停的走势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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