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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根据《减持规定》规定,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上市公司持股5%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司减持超过1%为什么没有提前公告,减持超过1%之后也没有披露?
董秘回答(奥克股份SZ30008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适用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月5日减持的368.84万股系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获得,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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