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难题:微导纳米冲刺科创板,专利问题或成阻碍

上市难题:微导纳米冲刺科创板,专利问题或成阻碍
2020年06月24日 16:52 惠说知产

原标题:上市难题:微导纳米冲刺科创板,专利问题或成阻碍 来源:惠说知产

  6月22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微导纳米”)冲刺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但微导纳米此前的一项专利纠纷或将成为其上市的阻碍,此外核心人员流失风险、客户集中度高等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作者将通过本文,对有志于上市的企业带来一些参考。

  突破技术壁垒的优秀公司

  据招股书显示,微导纳米以原子层沉积(Atomic Layer Deposition,以下简称“ALD”)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先进微、纳米级薄膜沉积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为光伏、集成电路、柔性电子等半导体与泛半导体行业提供高端装备与技术解决方案。

  目前,微导纳米已经在光伏领域验证了其核心技术对ALD设备产能的提升作用,并以期将相关技术特点推广至设备结构具备一定共通性的集成电路领域,在保证成膜质量符合客户工艺要求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低成本、高产能的解决方案,形成标志性的竞争优势。

  与此同时,微导纳米集成电路领域设备样机已开发完成,并实现了多种关键工艺材料的验证,薄膜厚度均匀性等技术参数已经达到集成电路领域使用标准,但受限于生产环境与检测手段等因素,该产品在集成电路标准要求下的颗粒度等关键指标尚有待验证。

  随着公司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的落成,公司产品的生产环境与检测手段将大幅提升,有望突破技术壁垒,实现集成电路制造核心装备的国产化,打破国外厂商的市场垄断。

  这似乎是一家非常优秀的公司,但能否成功冲刺科创板仍然存在以下几点疑虑:

  1.微导纳米面临高风险的专利侵权诉讼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专利纠纷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历来是许多新兴公司容易忽视的一项问题,平时知识产权问题可能不大,但是在上市的关键节点上,许多公司因为专利纠纷而导致上市失败。比如公牛集团红蜻蜓等,甚至马云收购的恒生电子都曾因商标问题导致IPO受阻。

  2019年5月9日,NCD 株式会社以公司生产销售的“AL2O3原子层沉积设备-夸父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落入其ZL201110434373.6号发明专利“用于薄膜沉积的方法和系统”的保护范围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5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9)苏05知初339号),该判决书驳回了NCD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

  2020年5月29日,NCD 株式会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 05 知初 339 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微导纳米表示,若 NCD 株式会社上诉后公司于二审中败诉,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风险

  其次,核心技术人员可能存在流失的风险。

  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但就集成电路装备行业来说,国内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对于专业技术人才极度渴求,导致人才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较为成熟,在薄膜沉积领域受到行业内广泛关注的研发团队。

  但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及更适合的研发条件,将无法持续吸引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加盟,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甚至在行业高速发展、国产替代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有可能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对公司的产品研发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高,风险大

  在客户方面,微导纳米存在依赖大客户的问题,有经验的管理者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过于依赖某几个大客户,除了公司的议价权将受到严重削弱,更要命的是一旦客户因为自身经营问题、技术路线改变等原因不再合作,公司的利润将会大幅下滑,非常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公司2018年、2019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99.90%、59.64%。微导纳米称,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集成电路、柔性电子等其他领域布局较晚,客户积累相对较少,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选择优先对行业前列客户进行开拓。

  如何避免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上市拦路虎?

  对于微导纳米来说,人才流失、客户集中度过高等目前都只是存在的隐患,但专利问题确实实打实面临的重要阻碍。如何避免知识产权成为上市过程中的拦路虎,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点:

  明确专利权归属问题:很多企业非常重视专利的申请,但是却忽视了专利归属权的问题,这是在申请专利之初就需要注意的。2016年,西点药业IPO被否案,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该公司核心产品的专利权权属不明。科技型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不仅要努力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还应尽早明晰核心专利的权属关系,以免在上市过程中因专利权权属不明影响上市进程。专利不能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很多老板觉得专利嘛,申请完就好了,数量多就好了,却忽视了专利的质量。在关键时刻,一旦涉及到对手的利益,对方会用尽全力否定你的专利的有效性。这种劣质的专利,只要对方有心,那是一否一个准。更有甚者,申请完专利就觉得万事大吉,连最基本的年费都忘记交了。苏州恒久案是因专利有效性导致IPO受阻的典型案例。2010年,该公司在即将登陆创业板之前被曝光,其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五项授权专利均已因未缴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专利不能临时抱佛脚且不说专利不仅通过率很低,申请周期同样也很长,从流程上来看,发明专利提交后,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的审查,符合授权条件后,才会获得授权。在这个过程中,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的即行公布,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而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人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时限是4个月,答复第二次(及以上)审查意见的时限是2个月。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抓紧申请专利临时抱佛脚,艾比森光电在IPO过程中,其持有的专利情况引发质疑。据报道,艾比森持有30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各半,并无发明专利。据报道,上述专利中,有25 项专利是艾比森在提交上市材料前的一年内获得授权,引发“为上市而专利”的质疑。根据近期的实践,突击获取实用新型专利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更何况,如果操作不当,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仅IPO的风险可能增加,还可能给企业的资产造成损失。

  对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高质量专利可谓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对自身的知识产权不断重视和提升,才能在竞争中更迅速地脱颖而出。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对外披露涉诉信息,公司名誉、股价等均可能受影响,应对诉讼成本高昂;而对拟IPO的企业而言,专利涉诉极有可能影响其上市进程,甚至可能导致其倒在IPO前夕。

  近年来,高科技企业涉及专利诉讼并不罕见,科创板涉及的专利诉讼会更多一些。许多拟上市公司因专利纠纷导致IPO进程受阻,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因此,慎重对待自身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早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免得在IPO关键时刻,前功尽弃,痛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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