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新公司首签大单 国资委提醒央企吸取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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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10:34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周勇刚 15日北京报道】 中国航油新加坡新闻发言人云大伟今天通过越洋电话对本报披露:新组建的中国航油贸易有限公司已与海外签定了第一笔数额较大的油料采购交易,而这笔交易主要是计划用于国内航空企业明年1月油料提供。
云大伟宣称,中航油已以公告的形式对因此事件而引起损失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真诚地表示歉意。 此前更早时,中国航油又全资成立了陆地石油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地面成品油,并为其下属的14个分公司及所拥有的50多个加油站配送服务。据业内人士披露,按原来预定的计划,此公司的成立被提前了。而专家强调指出,添加利好“元素”,有益于回升中国航油品牌形象“指数”。 在本报结稿时,云大伟对本报最新披露,今晚中航油将再发一个澄清性声明,就有关媒体错误报道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中航油报告进行更正。 今天在此间国资委就中航油事件作第二次表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李毅中明确指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在新加坡的上市公司违规越权进行石油指数期货交易是违规经营,各中央企业要认真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管和对风险业务的监控。 李毅中说,国家批准这一公司石油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格,但这一公司擅自进行场外指数期货交易炒作。在这一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止损限额是每年500万美元和仓位限额200万桶,但它越权成倍扩大交易量,总卖数最终达到了5200多万桶。在国际市场油价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对油价走势作出错误判断,出现成倍扩大交易量的重大决策失误,预计全部损失高达5.3亿到5.5亿美元。 李毅中表示,支持新加坡政府和有关方面依法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置,并要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要做好配合,接受调查。待事件解决后,国资委将依据有关行政法规和党内条例,追究责任者责任并严肃处理。 李毅中说,目前中航油正在全力进行各项工作,按照国际商业化处理损失运作规则寻求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债务重组,尽量减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