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啤酒花(600090)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04:4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因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诉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恒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分别将恒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6205.44万股、3584万股,合计9789.44万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11月18日-200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04年11月18日办理了相关冻结手续。
截止目前,恒源公司持有的公司9789.44万股社会法人股已全部进行了质押并被司法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