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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公司债券市场有关情况介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00:01 新浪财经

  一、发展公司债券的重要契机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的任务。按照会议要求,中国证监会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单位组建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专题工作小组与相关机构召开多次座谈会,就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充分听取了包括部分发债主体、机构投资者和市场中介机构在内的市场各方面的意见,就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有关问题形成了具体意见。按照有关安排和部署, 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试点办法》的出台,受到了境内外媒体和机构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为《试点办法》的推出,对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司债券的推出,不仅将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完善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也将有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压力。从长远来看,还将大大改善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结构性问题,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场普遍认为,《试点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将告别公司债券发展短板,资本市场开始步入协调发展阶段。

  (二)市场各方对于《试点办法》在诸多方面所作的突破,特别是对体现市场化改革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试点办法》摒弃了额度制实行核准制、发行价格市场化、不强制担保、放宽募集资金用途、实行橱架发行制度等,市场普遍认为这些措施有利于建立一个市场化的债券发行制度,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债的需求。

  (三)市场认为《试点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债券管理体系发生了重要变化,此举将有利于改变债券市场多头管理的格局,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必要性

  (一)均衡、协调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

  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还不平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融资的比例过低,截止到2006年,包括股票、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国债在内的直接融资仅占融资总额的20.62%;二是直接融资中,以企业作为发债主体的企业债权融资规模较小,2006年企业债券发行金额仅占直接融资总额的1.73%;三是企业债权融资中,公司债的发展严重滞后。而从成熟市场来看,截止2005年6月底,美国债券市场余额已达到26万亿美元,是美国股票市值的1.6倍,是其国内银行贷款余额的5倍,占同期美国GDP比重210%。其中公司债券占到美国整个债券市场余额的20%左右。而我国去年年底债券市场余额仅为5.9万亿元(不包括央行票据),是我国去年年底股票市值的2/3,是国内银行贷款余额的1/5,占我国去年GDP比重为28%。其中企业债券仅占到中国整个债券市场余额的5%左右。我国金融体系结构的不平衡与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不匹配,已经成为制约和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场需求与体制改革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从资金供给和融资需求两方面看,当前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正面临着有利形势和难得机遇。我国社会储蓄和外汇储备规模的稳步增长,促使大量追求稳定回报的资金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商业银行、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债券市场的需求日益迫切。与此同时,与发行股票和银行贷款相比较,一批质地优良、负债率低的公司更急需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开辟新的筹资渠道,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完善企业信用定价,进一步增强其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有关方面也加快了改革步伐,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发行规模有了增加,还推出了短期融资形式的企业融资券,但总体看,现有的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管制度不能适应大力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需要。由于发行企业债的主要目的是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实际上是项目债的概念,因此实行了严格的额度审批制和项目审批制,在利率、期限、定价等方面均有严格的限制,同时还要求强制担保。这些要求,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来说是必要的,但却不能满足企业和市场对公司债市场的需求。

  因此,要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必须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管理体制。在市场化改革方面,要放松行政管制,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公司债券监管体制,从过去行政管制下的额度制和审批制过度到市场化的核准制;同时要建立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公司债券市场体系以及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市场化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识别风险、分散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功能,避免由政府承担解决偿债问题的责任。

  鉴于全面推进公司债券发展所需的相关配套措施和管理体制的完善是一项长期工作,按照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思路,循序渐进地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建设,从上市公司入手,开展公司债券发行的试点工作。

  三、《试点办法》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

  《试点办法》指导思想:体现了有利于加快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公司债券监管体制的指导思想:即从过去行政管制下的额度制和审批制过度到市场化的核准制,同时建立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公司债券市场体系以及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市场化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识别风险、分散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功能,避免由政府承担解决偿债问题的责任。

  《试点办法》中体现市场化改革的制度:

  一是在审核制度上摒弃审批制,采用核准制;二是引进股票发行审核中已经比较成熟的发审委制度;三是实行保荐制度;四是建立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公司发行债券,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

  《试点办法》中促进市场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是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强制要求担保;二是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再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三是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市场化,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四是采用橱架发行制度,允许上市公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上述制度和措施旨在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制度。考虑到在债券市场的起步阶段,不宜对债券发行采取注册制,因此,在初期严格发行主体的准入机制,对发行主体设置一定的门槛和标准,引进股票发行审核中已经比较成熟的发审委制度、保荐制度,以核准制的方式对发行人的质量和信用进行事前把关。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同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不再强制要求公司债券发行与项目挂钩,还要提高发债主体在利率和期限方面的灵活性,不强制发债主体提供担保。

  《试点办法》对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保护:一是强化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持续披露有关信息;二是引进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解决解决由于债券持有人分散,难以一致行动维护自己利益的难题。同时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是境外公司债券市场一种成熟的做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通常由具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金融机构担任,其职责是监督发行人、维护债权人利益,但不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在发行人违约或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必须按照债券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面处理谈判、仲裁、诉讼等事项。从国际经验看,该制度对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通过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会议召开程序等内容让债券持有人会议真正发挥投资者自我保护作用;四是强化参与公司债券市场运行的中介机构如保荐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责任,督促它们真正发挥识别风险、分散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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