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晴
经过光大“乌龙指”事件后,A股市场对于“T+0”推出的声音更加强烈。
8月25日下午,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实际上,关于实行“T+0”制度,包括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均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但一直未能有实质性的推进。
最初,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于今年3月6日曾表示,虽然“T+0”会提高市场活跃程度,但其杀伤力也很大,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是否要改成这种交易方式,监管层还在研究当中。等到今年7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又称,A股“T+0”交易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尚未有推出时间表。
8月26日,在券商股闻“T+0”上涨背后,华南一家大型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当天对本报记者直言,“如果重启‘T+0’交易的话,券商无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从上交所的表态来看,这一改革进程或将加快。”
另据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预计,“我们测算,即便仅仅是ETF 基金实现‘T+0’的话,保守估计也可贡献18%-20%的增量佣金收入,相当于券商行业总收入的7%-8%。”
“T+0”渐行渐近
所谓“T+0”是一种证劵(或期货)交易制度,通俗来讲,也就是说当天买入的证劵(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
其实,早在1992年5月和1993年11月,上交所与深交所也分别实施了“T+0”交易制度。不过,在“T+0”的交易制度下,由于当时市场股票交易标的较少,加上当时各项监管制度也不完备,A股市场经历了疯狂的炒作。
为了降低市场的投机风险,从1995年1月开始,A股停止了“T+0” 交易,仅剩下可转债、权证等交易品种仍在执行“T+0”交易。
截至目前,中小散户在A股市场获利的唯一方式就是依靠股价上涨在第二个交易日获利;而期货市场的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却可以通过当天买卖的“T+0”制度对冲交易风险。
对此,前述券商负责人就称,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操纵权重股在期指上快速获利并出逃,而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这种交易;另一方面散户只能通过股价上涨和T+1交易方式来获利,面对市场下跌则无能为力,而机构则可以通过期指进行卖空对冲风险甚至获取暴利。
“这就意味着,当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股指大幅下滑时,广大个人投资者无法在当天将买入的股票卖出,无法规避风险;而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所承担的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实现风险对冲,由此造成对中小散户投资者的不公。”该负责人强调。
“目前,僵硬的交易制度严重限制了强调投资灵活性的机构投资者的发育、发展。反过来,缺乏多元化机构投资者的发育发展,又制约着我国证券市场这种僵硬的交易制度的改革,使其缺乏改革的内在动力。”魏涛直言。
目前,世界上各大主要股票市场普遍实行了“T+0”制度,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
券商“因祸得福”
显然,随着“T+0”推出预期渐起,真正从“T+0”交易制度改革当中受益的莫过于整个券商行业。
当天早盘,受此利好消息提振,上市券商板块全线飘红。截至终盘,券商板块整体涨幅高达4.97%,位居行业涨幅榜次席。其中,海通证券(600837.SH)涨逾8%,紧随其后的西南证券(600369.SH)、国海证券(000750.SZ)和东吴证券(601555.SH)也均大涨逾6%。
对此,广发证券(000776.SZ)分析师李聪认为,在实现“T+0”交易后,可以使投资者在一天内将有限的资金多次进行买卖,如此将能够放大交易的资金数量,提高交易的效率,继而提高股市的活跃程度,增加股市的交易量和市场的流动性。而投资者每一次交易,均会为券商带来一笔佣金收入,并且“T+0”交易后会有效放大成交量,券商则有望从中获得更多收益。
统计表明,回顾历史上上证A股和深证A股由“T+1”转为“T+0”时,成交量均出现了显著上升,反之,恢复“T+1”之后,成交量显著下降。
“根据我们研究,‘T+0’制度对股指走势的短期影响正面,中长期影响中性。对股指波动率影响较小,对股市成交量的影响正面。”李聪称,“整体而言,有利于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融资融券等多项业务。不过,从中长期角度来看,由于交易频度增高也加剧了投资者价格敏感性,且非现场开户、网络经纪商等的出现,同时可能也会增加佣金率下行压力。”
魏涛也表示, ETF由于套利交易的原因,“T+0”后交易量可能会放大几百倍。
本报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在“T+0”交易背景下的ETF创新也是层出不穷。继首批黄金ETF于今年7月29日登陆上交所之后,8月5日,深交所债券ETF也开始实施T+0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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