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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贿赂 先科前主席黄创光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6:34 北京商报
涉嫌贿赂银行及证券公司高层 商报讯(记者 李薇)昨日,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获悉,缺席聆讯弃保潜逃的香港先科国际前主席黄创光,涉嫌犯有贿赂银行及证券公司高层罪,昨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年3个月,充公70万元保释金。 现年39岁的黄创光在2004年5月以57万元贿赂另外2名被告银行及证券公司高层,造好先科国际的股价。随后法庭裁定黄创光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名成立。但由于黄创光缺席了在今年7月24日举行的法庭裁决,法庭随即发出通缉令。 根据香港廉政公署昨日的公告,法官在判刑时表示,由于黄创光继续弃保潜逃,基于公众利益,不会再压后案件。法官还表示,黄创光鼓励另外两名被告参与,故判入狱3年3个月,与之前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入狱3年刑期分开执行。 此外,法官判刑时还特别表示,他相信黄创光并不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缺席,而是蓄意缺席法庭裁决,故命令充公其70万元保释金。而同案两名被告,美国运通银行前高级总监梁志华,以及汇盈证券前部门董事总经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黄创光提供的贿款而各被判入狱23个月。 据控方案情,先科国际于2004年7月7日上市,以每股1.3港元的价钱,配售1900万股,4名客户通过美国运通银行,购买600万股,让先科国际集资782万港元。翁家添则影响其证券公司分析员,撰写一份利好先科国际的报告。黄创光在2004年7月,先后把40万港元及17万港元给梁志华和翁家添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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