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06818-HK)公告,董事会于6月6日决议寻求股东批准其取得关于发行境内可转债的特别授权以及批准拟发行可转债(可转换为A股)。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可转债年期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可转债发行的方案,最低初始转股价格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人民币4.36元)。该最低初始转股价格较6月6日在上交所交易的A股(601818-CN)市价每股3.7元人民币溢价约17.84%,如基于上述最低初始转股价格,全部可转债将转为6,880,733,944股A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及股东类别会议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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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