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于2001年4月12日以来连续发表的有关公告,北京裕兴机械电子研究所和北京金裕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北京裕兴〕新闻发言人时光荣6月1日经授权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1、我们认为,方正科技董事会和监事会本身不具备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和监事候选人名单的主体资格,现已列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14名董事候选人和3名监事候选人名单的合法性存在重大疑点。
根据方正科技章程第六十七条规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单应当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根据方正科技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是持有或合并持有方正科技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权利。而方正科技董事会和监事会均非方正科技的股东,更非持有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以上具有提案权的股东,根本不具备提出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主体资格。而且我们注意到,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之时并不存在持有或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提案股东。
但是,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方正科技董事会和监事会发布的公告表明,方正科技董事会自行讨论确定了董事候选人名单,方正科技监事会自行讨论确定了监事候选人名单。因此,我们对已被方正科技董事会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14名董事候选人和3名监事候选人名单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2、我们注意到,对于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联合提出的有关增补推荐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的合法提案,方正科技董事会至今仍未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同时,方正科技董事会既不理会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联合表达的意见,也不理会其它大股东的意见。我们认为,方正科技董事会违反相关法规和方正科技公司章程,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形成一种滥用董事会权力的危险的“内部人控制”。对此,我们表示深切的不安和担忧。
我们重申:作为合并持有方正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具有联合提案的合法权利;所有方正科技的股东都拥有通过合法程序选择公司管理者的合法权利。方正科技董事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方正科技公司章程规定的忠诚原则,停止一切非法阻挠股东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我们也将在必要的时候依法采取行动捍卫股东的合法权利,并保留追究方正科技现任个别董事法律责任的权利。
3、近日来,方正科技董事会的公告提出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与方正集团各自提出的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名单可能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我们的了解,作为联合提案的六家股东之一,深圳市凯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投资的一家公司的两名董事出任了北京方正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并被方正集团提名为增补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这一情况并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和方正科技章程的规定,也并不影响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联合提出的《关于增补推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提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方正科技董事会连日来的公告多次使用了“关联关系”一词,构成了对广大投资者的严重误导。
4,北京裕兴等六家股东作为策略投资者,对于合并持有方正科技股份,联合提出两项提案,并实现产业整合的意愿无任何改变。我们将与广大方正科技股东、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一起,为方正科技的长远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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