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28日 07:38 证券时报

  (上接B378版)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对外进行披露。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

  表一: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股权结构:旺能环境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6,792.12万元,净资产为 403,266.15万元,负债总额为833,525.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9%。旺能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舟路6号炬华大厦1号楼401-8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2,811.33万元,净资产为22,553.0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258.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4%。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1月04日

  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十三楼1306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固体废物处理;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污染防治。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3,603.44万元,净资产为3,361.00万元,负债总额为2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2021年度尚处于建设期,确认BOT项目建造收入,故利润为负数。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垃圾处理厂南100米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19.41万元,净资产为912.50万元,负债总额为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5%。2021年度尚处于建设期,确认BOT项目建造收入,故利润为负数。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6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孙毅

  注册资本:12,4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长超东矿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6,790.39万元,净资产为35,604.18万元,负债总额为71,186.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6%。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马红伟

  注册资本:32,9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香山公园以南,庞庄村以西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幢

  主营业务:售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环境卫生管理。

  股权结构:旺能环保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411.04万元,净资产为50,715.02万元,负债总额为84,69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5%。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和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

  上述担保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25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全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拟在上述44.25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对外担保。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9.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147.28%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62.51%。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2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学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4月26日最新股本429,493,3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7,990.6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27)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28)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6.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79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3%,基本每股收益为1.53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因公司内部岗位变动等原因,王学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瑞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战略决策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单超先生和方明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长及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2022-29)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进一步提示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2022-30)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回避表决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芮勇、金来富、王学庚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6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2-31)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担保。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32)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9.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用于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2022-33)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依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2-34)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35)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36)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37)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2-38)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结构,做大做深环保产业,提高公司竞争力,将进行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对外投资事项一: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湖州景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二: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能”)与自然人林曼琴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汕头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欣能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然人林曼琴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对外投资事项三: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与自然人杜继云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荆州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欣能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然人杜继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对外投资事项四: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欣能与荆州市平家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200万元设立江陵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欣能出资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荆州市平家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对外投资事项五:由全资子公司旺能国际投资控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出资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36.76万元)在新加坡设立旺能绿能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1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6.74亿元)的0.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79亿元)的0.5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2022-39)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回避表决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芮勇、金来富回避表决。

  公司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公司资产业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剥离和改造,将其拥有的供热管网资产组按照评估价格3,700万元转让给淮北欣旺热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40)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41)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42)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4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中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第17项涉及关联方利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中第18项中18.01、18.0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6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一2026371

  传真:0572一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②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③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提案18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2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4月26日最新股本429,493,3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7,990.6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27)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28)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6.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79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3%,基本每股收益为1.53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进一步提示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2022-30)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600.00万元。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2-31)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97亿元的担保。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32)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关于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2-34)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35)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36)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37)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2-38)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本次所签订的协议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40)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41)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云和项目及松阳项目提供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5、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视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3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509.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9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3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后续比照核对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潮音桥支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旺能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1,868.66万元后的金额。

  [注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小于相应的承诺投资总额,系尚余的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部分项目未完成决算),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未来公司将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按照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4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环保服务》的要求,自愿披露运营项目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68,436.76万度,上网电量57,570.66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57,570.66万度,垃圾入库量204.18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88.67万吨)。公司有12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45.97万吨。

  2021年1-12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261,183.07万度,累计上网电量219,553.27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 219,553.27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808.71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750.88万吨)。公司12个项目合计供热量为137.64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4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环保服务》的要求,自愿披露运营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66,771.57万度,上网电量55,553.53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55,553.53万度,垃圾入库量199.85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85.39万吨)。公司有13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4.48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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