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31日 02: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E-mail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菲达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菲达”)的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20,2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227平方米,经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20年11月30日为价值时点,抵押价值为8,812.23万元。

  会议同意江苏菲达将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用于本公司在该行的保函等银行融资业务的办理,该抵押项下银行融资本金额度5,500万元,期限:自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之日起2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9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政府征收诸暨辰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9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诸暨辰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进展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城投”)按同比例增资原则,分别向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干能源”或“标的公司”)增资1,224万元、1,176万元。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系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余干垃发项目”)运营公司。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且运营期限长,存在一定的市场、政策、技术、不可抗力等不确定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标的公司更好地开展融资业务,保障其运营项目的筹建和顺利投产,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本公司与上饶城投按同比例增资原则,分别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余干能源增资1,224万元、1,176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余干能源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毋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饶城投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饶城投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上饶城投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84号(市检察院老办公大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公路建设运营;公务用车服务及社会化运营;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建材销售;对医疗产业、养老产业、能源产业、电力产业、公共交通产业、水务产业、环保产业投资;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上饶城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经审计,上饶城投合并报表2019年末资产总额907.95亿元、净资产356.71亿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50.79亿元、净利润3.69亿元。

  上饶城投总体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未发现可预见性的重大支付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与上饶城投按同比例增资原则,分别向余干能源增资1,224万元、1,176万元。本次交易类别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斌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上行村名獒山庄

  注册资本:9,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电力销售;(上述经营事项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经营的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干能源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及余干垃发项目基本情况详见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临2019-07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暨对外投资公告》。余干垃发项目当前正处于建设期,已完成主厂房内墙粉刷,锅炉安装,水系统冷却塔、渗滤液水池主体施工等工作。

  2、余干能源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审计。

  3、本次增资前后,余干能源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 与增资有关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余干能源增资1,224万元,其中1,224万元均作为注册资本。

  乙方对余干能源增资1,176万元,其中1,176万元均作为注册资本。

  双方约定,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次投入余干能源的增资款打入余干能源的银行账户。

  2.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其它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增资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3.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标的公司更好地开展融资业务,保障其运营项目的筹建和顺利投产,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本公司同意与上饶城投按同比例增资原则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标的公司运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预计本次交易对本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该议案表决不涉及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标的公司及其运营项目实际融资需求开展的,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运营项目的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及未来正常投运;双方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向标的公司增资,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毋须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无。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标的公司运营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且运营期限长,存在一定的市场、政策、技术、不可抗力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菲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诸暨辰通国有

  土地上房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实施城市建设及加快美丽城镇建设需要,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诸政发[2020]26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布谷湾科技生态园有限公司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其中,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辰通”)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决定中涉及的诸暨辰通征收资产详见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临2020-09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全资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诸暨辰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征收补偿结算计算依据,由诸暨市人民政府对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168号诸暨辰通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并授权本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关于本次征收的资产评估、协议签订、租户清退补偿等一切具体事宜。

  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征收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征收最终结果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核意见:双方股东按同比例增资原则进行增资,公平合理;本次增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资有利于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更好地开展融资业务,有利于保障其运营项目的筹建和正式投运,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9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衢州巨泰、衢州清泰整体

  转让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巨泰”)及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清泰”),分别以净资产评估值217,991,876.46元、385,096,291.62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本次交易内容详见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临2020-08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巨泰、衢州清泰整体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浙江省国资委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浙国资产权[2020]47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将衢州巨泰100%股权、衢州清泰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巨化集团,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协议签订

  交易双方已正式签署协议,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支付基于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衢州巨泰100%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衢州巨泰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巨化集团向本公司支付60%股权转让款130,795,125.88元。在完成衢州巨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巨化集团支付剩余40%股权转让款87,196,750.58元,但巨化集团最迟于首笔款支付后30日内全部支付完毕。

  (二)衢州清泰100%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衢州清泰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巨化集团向本公司支付60%股权转让款231,057,774.97元。在完成衢州清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巨化集团支付剩余40%股权转让款154,038,516.65元,但巨化集团最迟于首笔款支付后30日内全部支付完毕。

  三、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

  巨化集团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将衢州巨泰、衢州清泰股权转让款的60%,即分别为130,795,125.88元、231,057,774.97元,共计361,852,900.85元,汇至本公司账户。

  四、其他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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