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 05:3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内需等战略部署,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复工复产,不但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参与相关应急医院的设计、支持全国抗疫战疫工作,而且主动积极有序开展公司各项业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挖潜增效,公司主营业务全面恢复并持续向好。

  1、经营业绩持续向好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等需要现场作业的业务在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地产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也导致地产设计业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加之公司主动优化总承包项目有效合同额及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48亿元,同比下降13.68%。其中一季度营业收入2.30亿元,同比下降29.18%,二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全面恢复且受益于国家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院、学校等民生类项目投资等政策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3.53%。其中二季度,公司通过大力拓展业务市场,持续挖潜增效,并结合公司投资业务贡献利润的提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8.43万元,同比增长36.81%;二季度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6.70万元,同比增长9.84%。

  2、区域扩展有序推进、多地成立分子公司

  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与优秀设计人才、设计大师等的合资合作力度,并作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战略区域布局的一部分,2020年1月公司与北京睿谷菁成工程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北京睿谷联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医疗产品线及华北地区布局,在前期成功中标(签约)苏州太湖新城医院、郑州龙湖医院等标志性项目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又分别在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概念方案设计、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概念性方案深化设计、天津市环湖医院改扩建项目概念设计、山西省灵丘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等项目中中标或取得竞赛第一名。

  ②2020年,公司已完成华中总部子公司(湖北)、新加坡子公司、浙江分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设立,苏州新区分公司、苏州相城分公司的设立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通过相关分子公司的设立持续推进区域扩张、增加市场占有率。

  ③报告期内,公司与凯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了浙江凯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凯德的合资强化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能力,并继续收购华造设计少数股东权益,在华造设计的持股比例提升至目前的99.4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600万元收购高洪舟、钱学军等1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咨询25%股权,强化对浙江咨询的整合。

  3、持续推进技术进步及强化行业影响力

  ①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也规定: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直接发包给以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②7月初,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母公司共斩获一等奖19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5项,共33项大奖。其中一等奖包括民用建筑一等奖6项,工业建筑一等奖2项,原创方案5项、建筑结构1项、风景园林1项、住宅建筑1项、幕墙工程1项、装饰工程2项。获奖项目涵盖了建筑工程、住宅、风景园林、装饰工程、幕墙工程等多个类别。华造设计共斩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

  中衡卓创共获得第五届金瓦奖“首席评委大奖”2项,并被评为“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浙江咨询获得2019年下半年度杭州市建筑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3项,2019年度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2项,并被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③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分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节能专业委员会共同指导,《智能建筑电气技术》杂志社发起的“抗疫情·医疗建筑电气设计竞赛”,公司交付完成的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楼扩建工程电气设计,荣获二等奖。

  ③在第二十一届全国医院建设大会组委会、筑医台、《医养环境设计》杂志、《建筑技艺》杂志联合主办的“2020年中国医院建设奖”评选活动中,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方案入选第五届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公司医疗设计研究中心设计总监一一陈昊入选“第五届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师”。

  ④2020年7月,公司董事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冯正功先生荣膺第六届“苏州杰出人才奖”。公司也荣获“苏州市生产服务业领军企业”称号,且在首批28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中公司作为唯一的建筑设计企业荣列其中。

  4、主业投资双轮驱动、投资贡献收益提升

  基于公司良好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近些年来,在认真做好项目评估并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加大了股权投资力度并作为主业的有效补充,通过加强投后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投资业务利润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混改项目一一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利润大幅上升,上半年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倍,间接投资的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Ucloud)成功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贡献了较好的收益,其中投资收益385万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67万元,在今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的背景下有效平衡了公司经营风险,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与促进作用。另外,公司间接投资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科创板上市,苏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科创板IPO已于2020年6月被受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已被江苏证监局受理。

  5、员工激励进一步强化

  2020年,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解锁激励对象共计56名,解锁股份合计150.2957万股;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57名,行权股份数量合计150.74万份,进一步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告: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4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冯正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候选人及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冯正功、张谨、柏疆红、陆学君、杨海坤,其中冯正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龚菊明、贝政新、张谨,其中龚菊明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贝政新、杨海坤、张谨,其中贝政新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海坤、冯正功、龚菊明,其中杨海坤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冯正功先生提名,聘任张谨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张谨女士提名,聘任陆学君、张延成、蒋文蓓、李铮、胡义新、黄琳、王志洪、薛金海、路江龙、谈丽华为公司副总经理,孙王艳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董事长冯正功先生提名,聘任胡义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其中张谨、陆学君、张延成简历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文蓓:1967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2002年至2003年任公司建筑二所所长;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建筑二所所长、副总建筑师、副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研究院院长、幕墙设计公司董事长,分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与质量控制工作。

  李铮:1966年出生,毕业于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曾任机械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4年历任公司主任工程师、专业技术总监、绿建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北分院院长、绿色生态与节能建筑研究中心主任。

  胡义新:198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代码:TSL)上市办主管、法务主管,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7)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与投资管理部主任。2018年第十四届、2019年第十五届、2020年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19年上海证券报“金质量”精锐董秘。

  黄琳:1981年出生,毕业于苏州科技学院建筑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历任公司建筑创作所所长,创作院设计总监。现任公司建筑创作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获得2018年中国建筑学会青年建筑师奖,被评为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各行业先进典型青年代表、2019年江苏省紫金文化创意英才。

  王志洪:1980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正高级建筑师;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方案二所所长;2016年至2018年,任公司设计总监、淮海分院院长、方案创作二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淮海经济区建筑设计院总经理。

  薛金海:1974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建筑师;2001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建筑师、项目经理;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建筑四所所长、副总建筑师、居住建筑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人居环境设计研究院院长。

  路江龙:1978年出生,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防震减灾与防护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联邦)结构工程师学会(IStructE)会员及特许结构工程师;曾获“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等荣誉;2004年至今,历任公司结构工程师、钢结构所所长、总监、精筑技术设计研究院院长。

  谈丽华:1973年出生,东南大学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专业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苏州科技大学产业教授(兼职);曾获“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等荣誉;1999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结构部工程师、结构二所所长;2003年至今,历任公司结构二所、结构二部主任、结构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公司执行总工程师。

  孙王艳:1982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廖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1334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15,000,000股。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684,9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865,067.00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9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351号文《关于核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1,818,181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实际向苏州汇方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丰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陆尔穗、王友林、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沃九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仁汇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浦发玖歌2号资产管理计划等自然人和法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3,7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999,98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7,291.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702,693.37元。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募集资金账户692640938已于2017年9月6日完成销户。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30160188000168277已于2017年9月6日完成销户。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75010122000774744已于2019年6月10日完成销户。

  2、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515769067273已于2018年6月13日完成销户。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206610100100496840已于2018年6月7日完成销户。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692640938,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30160188000168277,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

  (3)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75010122000774744,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

  (4)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325605000018010340871,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8月3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515769067273,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兴业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206610100100496840,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9万元,其中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1.09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57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685.86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2月12日及13日将9,685.86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6年9月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08号《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8,87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9月9日将38,870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有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金额为689.00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2、对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有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金额为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额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与“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7年9月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692640938)募集资金余额3,560.59元(系截至2017年9月6日止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日将该专户注销。

  2017年9月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专项账户(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30160188000168277)募集资金余额79,617.85元(系截至2017年9月6日止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日将该专户注销。

  2019年6月1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 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75010122000774744)募集资金余额5498.50元(系截至2019年6月10日止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日将该专户注销。

  上述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非公开发行额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8年6月13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515769067273)募集资金余额13,904.03元(系截至2018年6月13日止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日将该专户注销。

  2018年6月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苏州分行活期存款账户206610100100496840)募集资金余额9,397.32元(系截至2018年6月7日止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日将该专户注销。

  上述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3月4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投资资金用途由“保函费用及工程项目中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变更为“工程项目中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由“在北京、杭州、南通、宿迁投资设立四个分(子)公司”变更为“投资设立北京分公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北京分公司的建设。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不涉及募投项目及其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

  2、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3月4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收购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收购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

  2016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11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向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东顾柏男、祖刚等30名自然人支付7,819.94万元股权转让款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5.17%股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中尚未使用的资金。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拟使用“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 ,同意向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高洪舟、钱学军等17名自然人支付9,3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5%股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中尚未使用的资金2,177.2972万元,自有资金7,182.7028万元。

  4、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将“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结余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继续投向北京分公司的同时,利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武汉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不涉及募投项目及其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将“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结余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继续投向北京分公司的同时,利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湖北分公司、湖南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第二总部子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不涉及募投项目及其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调整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第二总部子公司,将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北京分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南分公司、西安分公司。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等。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

  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1月1日累计影响数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

  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积极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也为能吸引优秀设计团队,更好、更深入地参与武汉及华中地区建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第二总部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武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湖北)第二总部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该子公司股权比例的10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目前,该全资子公司已经取得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N9T3G

  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霖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主营国内外各类民用建设项目及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开发区规划与建设咨询;城市规划、市政设计、景观与园林设计;兼营软件研发、图文设计与制作;自有房屋租赁;检验检测;既有建筑物的加固与改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会议服务。(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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