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 联系人:朱小海;
3) 邮编:201619;
4) 联系电话:021-67679072。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0年4月27日,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鉴于目前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0年5月21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现金分红方案、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新爱女士、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小海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刘静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16: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20日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67679072
3.联系邮箱:ir@laimu.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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