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2020年05月07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2020年2月5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计划于2月5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累计增持金额为100,003,992.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年5月6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的通知,玲珑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玲珑集团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5%。截至本公告日,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8,8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玲珑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月5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玲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累计增持金额为100,003,992.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中伦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玲珑集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可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除尚待就本次股份增持实施完毕进行公告外,公司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李伟先生、冯宝春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2、议案5、7、8、9、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7、8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威、徐林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玲珑轮胎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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