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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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1,03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038,08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10%。本次新增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沪美公司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沪美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沪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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