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30日 15:08 中国证券报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舒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7,325.09万元,减幅36.4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上年末预提的工资费用及粤传媒大厦工程款;

  2、本报告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5,705.45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理财资金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3、本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2,162.67万元,增幅139.9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预付供应商纸款;

  4、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01,105.00万元,减幅99.4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理财资金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5、本报告期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261.55万元,减幅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的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6、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增加1,261.55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的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7、本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4,337.60万元,增幅91.6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粤传媒大厦发生的工程款;

  8、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4,006.02万元,减幅30.8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上年末预提的工资费用;

  9、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749.6万元,减幅47.8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预提费用正常冲销。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430.04万元,减幅7.64%,主要是本报告期广告等传统业务收入下降导致;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561.20万元,减幅12.13%,主要是本报告期因营业收入下降相应的成本下降;

  3、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099.01万元,减幅39.06%,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降低及上年公司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进而导致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中人工成本大幅降低;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5.58万元,增幅1303.48%,主要是上年三季度增加研发项目,研发人员增加对应人工成本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6.12万元,减幅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对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7.60万元,增幅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对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7、其他收益同比减少93.02万元,减幅53.61%,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政府补贴,本报告期无此项;

  8、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430.62万元,减幅64.9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原计入投资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620.30万元,增幅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原计入投资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10、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3.86万元,增幅338.0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收到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金补助及固定资产报废利得增加;

  11、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2.41万元,减幅55.76%,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704.15万元,减幅151.7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33.90万元,增幅93.57%,主要是本报告期粤传媒大厦发生的工程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自2016年的11月至今,公司每月均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2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截止目前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公司将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报告期内香榭丽公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力求挽回公司损失。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对香榭丽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利润承诺追偿工作。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新媒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香榭丽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告》(2016-01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立案侦查及刑事拘留的公告》(2016-04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2017-032)以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030)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后续工作计划及解决方案

  (1)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

  公司将在香榭丽原股东合同诈骗案件审理结果出具之后,继续积极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要求全体被告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履行前述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盈利承诺追偿等相关工作进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第一项为理财产品,第二项为公司股权类投资。

  对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期货、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投资收益情况、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进行披露。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会议由董事长钟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29)于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0)。《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于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9-0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际参会监事三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29)于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于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 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将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本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四)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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