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8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5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记者注意到,绿色动力在证监会1月16日的发审委会议上,曾遭暂缓表决。
资料显示,绿色动力主要以BOT(建造-运营-移交)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
此次IPO,绿色动力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1162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5.6亿元,投资于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过会的同时,发审委就以下几个问题询问了绿色动力:
1、绿色动力代表需说明:(1)公司关于同一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会计政策的处理和影响是否充分披露,市场影响是否已消化,该会计调整事项的性质及影响;(2)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较大、调整科目较多的原因及背景;(3)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对税收优惠的严重依赖。
2、绿色动力代表需说明:(1)未通过招投标程序或竞争性谈判获得项目的数量及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情况;(2)上述程序可能导致的取消特许经营权风险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是否足够补偿可能的损失或风险。
3、绿色动力外购原材料主要为石灰、活性炭,采购量和单价存在一定波动。绿色动力代表需说明垃圾发电业务的收入与原材料石灰、活性炭的匹配关系,运营收入的真实性和增长合理性。
4、绿色动力代表需说明:(1)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使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名下的划拨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划拔用地目录》“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否存在相关法律风险;(2)安顺项目、蓟县项目和句容项目尚未进入国补目录的原因,是否存在障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5、报告期内,绿色动力处于商业运作的项目均已通过相关监管机关规定的二噁英排放检查,且在大部分检查中均能符合国际二噁英排放标准。绿色动力代表需说明:(1)公司各项目中二噁英排放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国际二噁英排放标准的具体情况;(2)如何应对或处置项目选址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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