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延伸至中介机构: 5家律所或3年内不得出具私募法律意见书

  本报记者 谭楚丹 深圳报道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不予登记的申请机构及所涉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其中共有73家私募被不予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有61家律所被公示,其中不乏知名律所。其中5家恐将面临三年内不得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的处罚。

  多名律师表示,此次监管措施在律师行业有威慑效果,有助于提高律师与律所在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的审慎程度,减少接单乱象。

  新老划断争议

  本次基金业协会所公示的名单,是11月3日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以下简称“解答十四”)后的首次披露。

  据了解,“解答十四”主要明确两项内容:监管层规定了六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登记备案;监管层对律所与经办律师确立了累计案例次数的工作机制。

  事实上,监管层对私募基金从严监管并不是新鲜事。今年以来,监管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监管升级,曾对328家私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但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解答十四”首次明确了监管内容和处罚措施。

  其中,程度最为严苛的监管措施指出,律师事务所累计为三家及以上被不予登记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法律服务,且出具了肯定性结论意见的,出于审慎考虑,基金业协会在三年内将不接受该律所的法律意见书。

  在此次公示名单中,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累计为三家被不予登记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他们是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其中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踩雷”项目多达4个。这将意味这5家律所未来三年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相关法律服务,恐怕要被协会暂停。

  多家知名律所也名列其中,比如北京大成、北京盈科、国浩等,尽管不予登记项目未达3家以上,但要接受协会约谈。

  上述五家律所某律师辛伟(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名单公示前半个月内,监管层已经暂停推动在审项目。“当时大家发现项目推不动,很长时间都没有下文,这才从协会了解到原来律所可能要面临处罚。随后新增项目协会已经不受理,在审项目也要重新换其它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辛伟告诉记者,尽管目前未有正式的处罚通知书下达,但由于监管层已经不受理材料,此次处罚对律所打击面大,多名同事有转所意愿。辛伟还谈到,尽管能理解监管初衷,但仍有不合理之处,即“新老划断”未明确。

  据了解,“解答十四”在今年11月3日才出台,而此次公示的名单内,有70家为“解答十四”出台前的项目,仅有3家为出台后才不予登记。其中,有21家溯及至2016年年底。而在彼时“解答十四”的表述中,也未提及“新老划断”。

  律所增加内控

  毫无疑问,此次监管措施在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中极具威慑力。在多名律师看来,此举剑指接单乱象,对于“为追求利益而不顾法律风险”的律所有约束作用。

  上海一名从事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的律师王锐(化名)谈到,公示名单中不乏规模较小的律所。他表示,部分规模小的律所通过低价做大规模,在项目上不注意把关,很容易出现风险问题。“私募基金备案业务是红海,越来越多律师参与竞争,价格战一度打到三万块。”

  浙江一名资本市场律师表示,目前私募基金监管从严,尽职调查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要求提高,不计成本接单只会导致风险百出。“现在律师执业风险太高了,价格只能往上走。”

  另一乱象则是律所与私募串谋提供虚假材料。

  本次公示名单显示,因“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情形,而被不予登记的私募机构达到42家,占比近六成。

  王锐告诉记者:“我曾经参与过私募基金小范围的交流,一些小私募风控漏洞多,他们希望律师包庇和遮掩事实。这与当时监管环境宽松有关,有律师对法律风险不够重视,纵容私募违法。”

  如今,律所的风控正在逐渐加强。辛伟告诉记者,随着监管环境变化,其所在的律所今年以来增加了内控环节,自内控流程设立以来,无一项目出现问题。

  “监管要求从严,律师与律所的风险都在增加,内控设置将是大趋势。”王锐表示。 (编辑:杨志锦,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yangzj@21jingji.com)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