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控人朱德洪协助司法机关调查 宏达新材控制权添变数

  每经记者 黄晟 吴凡 扬中摄影报道 每经编辑 文多

  多次重组,多次失败,备受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宏达新材(002211,SZ)再现“波澜”。

  2月6日晚,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家属通知,朱德洪先生目前正在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而调查事项与此前证监会下发给朱德洪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涉事项相关。

  先后经历了卖壳分众传媒、永乐影视接连失败之后,如今又遭遇实控人协助调查的问题,宏达新材的未来发展备受市场关注。为此,2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赶到位于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旁的宏达新材公司,不过,记者未能从后者获得相关置评。

  ●当年操纵市场案终有新进展

   对朱德洪,江苏资本圈内并不陌生,他出生于1954年2月,为宏达新材公司创始人,也是宏达新材公司有机硅专有技术的主要研发者,曾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仍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公告披露,朱德洪协助调查的事项与此前证监会下发给朱德洪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涉事项相关。记者查询这两份证监会2016年4月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当时所牵涉的调查事项即为:朱德洪2014年曾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宏达新材及金禾实业股价,还透露了相关内幕信息给他人。

  这其中一份长达23页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详细描述了朱德洪与上海永邦配合进行所谓“市值管理”的过程——朱德洪制造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供信息、资金等支持,上海永邦则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配合,双方共同影响宏达新材股价。

  证监会此前曾表示:“这是首例成功处罚的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案”。证监会最终认定朱德洪等人,存在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宏达新材”等违法行为,并且对朱德洪和上海永邦等分别处罚了300万元和630万元罚款。上述案件经行政处罚过后,公开渠道并未透露新的进展,直到2月6日晚间的这则公告,才重新让公众想起这一事件。

  就此事的最新进展,浙江天堂硅谷产业并购部总经理李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市场越来越大,除证监会外,相应的司法介入也会越来越多,未来会进入一个常态化的管理。

  2月7日,记者就此事前往宏达新材公司办公场所扬中市采访。记者注意到,已经陈旧的大门两侧停了几辆访客的车辆,左侧的公司logo墙上“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也已残破。记者说明来意后,却未能进入公司内部,因传达室工作人员称公司办公室只有普通工作人员,公司能够管事的领导及负责人都不在公司。

  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还称,2月7日是公司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公司很多人还没有到公司正常上班,同时因为生产设备锅炉等检修,公司没有正常生产。

  ●控股股东质押股权存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朱德洪协助司法机关的调查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被质押的宏达新材的股份,未来的变数亦受到市场股民与监管层的追问。

  记者首先查询了伟伦投资的大致情况。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8696万元,其中朱德洪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总额的51.18%,剩下股份由朱恩伟出资,而朱德洪与朱恩伟为父子关系。

  工商资料还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2015年8月5日由朱德洪变更为黄江宏,股东则仍为朱德洪、朱恩伟父子,朱恩伟同时任公司监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工商资料中伟伦投资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坦言,公司所用的注册登记地址就是宏达新材的地址,因为公司原本就是和宏达新材一家的。这个投资公司的对外事宜的负责人就是朱德洪的儿子朱恩伟。

  作为与宏达新材密切相关的伟伦投资,近来将其持有的宏达新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质押给了自然人庞雷,质押到期日为3月17日。

  受朱德洪协助司法机关调查的影响,伟伦投资能否如期还款需要打上问号,宏达新材2月6日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如伟伦投资到期未及时还款,“则不排除该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宏达新材还提到,如发生上述质押股份被拍卖或强制过户情形,伟伦投资表示将尽力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还款,或届时与出借人商议补充质押以及其他调整方案。

  “不排除有上述可能性,一旦质押方的资金链断裂,没办法还钱,通过诉讼判决,质押方变相完成股权转让,外界看是违规行为,但也找不到违规条款。”李明表示:“这种行为是变相的绕规则,对中小股民来讲是没有安全感的,对股民不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在wind上查询发现,从2016年起至2017年1月23日,宏达新材共发布过8次股权质押的公告,质权人包括华泰证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庞雷。

  其中,伟伦投资质押给庞雷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0.51%,而这也是伟伦投资近8次股权质押中,质押股份占伟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最高的一次。截至1月23日,伟伦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65259343股,累计质押1459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31%,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

  李明认为,“股权质押是一种融资手段,如果融资是围绕上市公司进行一些布局,或者巩固产业链板块的话,这是正向的,如果把股权质押作为变相的融资平台,没有围绕主业去做一些事情,这对上市公司不是一个好事情,这反映实际控制人对主业的关注度在下降。”

  ●上市公司发展前景未明

   在一系列事件之后,宏达新材的近况如何?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新材于2008年2月1日在深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硅橡胶行业的上市公司。但由于高温硅橡胶行业近年来产能过剩,行业竞争激烈,处于行业内的宏达新材也受到经营上的压力,公司2013年净利润亏损8.76亿元,2014年实现短暂盈利1244万元,2015年再次出现了亏损6065万元的情况。

  受困于近年来业绩不佳,宏达新材近年一直在希望通过“股权转让”和“卖壳”来走上正轨。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2013年4月2日,宏达新材曾发布公告称,在当日与秦皇岛熙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不过,在当年4月11日,宏达新材又发布公告终止了股权转让事项。

  在股权转让失败后,宏达新材先后尝试卖壳分众传媒、永乐影视也没有顺利完成。在连续两次卖壳失败之后,伟伦投资又筹划起了转让股权事项,但在停牌筹划了大半个月之后,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伟伦投资筹划的转让公司股权事项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2017年1月21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股权转让事项因双方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因而伟伦投资决定终止该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6年修订的《重组办法》,公司如需实施重组上市,需满足“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而宏达新材的实控人朱德洪存在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且目前涉及司法机关调查,这也意味着短期内宏达新材将不具备卖壳的资格。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中看到,宏达新材多次向投资者回复: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6年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形存在,宏达新材称,“如未来公司启动相关事项,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朱德洪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的前一日(2月5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北琼先生因身体原因辞职。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百祥先生代行职责。

  对于宏达新材的经营发展,记者未能从公司高层处获得置评。但2月7日,在记者走访时,传达室的两位工作人员曾提到,目前公司的整体状况难言乐观,有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情况,他们甚至称公司目前走了不少领导层人员。

责任编辑:骆珊珊 SF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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