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0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将触发广州凯隆的要约收购义务,广州凯隆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嘉凯城”)于2017年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通知,恒大地产于2017年2月6日与其控股股东广州凯隆签署了《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恒大地产将其持有的公司952,292,5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8%)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广州凯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情况简介

  2017年2月6日,恒大地产与广州凯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恒大地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52,292,5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8%)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广州凯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恒大地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州凯隆将持有公司952,292,5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8%)。

  恒大地产已将其持有的公司952,292,500股股份(以下简称“已质押股份”)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恒大地产将在办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前解除前述股份的质押。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双方情况简介

  (一)转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5152Y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3901房

  法定代表人:赵长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年6月24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主要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1426C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821号都市广场50-55号楼三层自编号T03之四

  法定代表人:李国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年4月6日

  经营期限:1996年4月6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广州市超丰置业有限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恒大地产持有的嘉凯城952,292,502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2.78%。

  3、转让价格及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嘉凯城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确定,即每股人民币6.53元;据此计算,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218,470,038.06元。

  自恒大地产与广州凯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与标的股份过户至广州凯隆名下相关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广州凯隆向恒大地产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4、标的股份过户

  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已质押股份上设定的质押全部解除(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与之相关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恒大地产与广州凯隆应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

  自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恒大地产与广州凯隆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广州凯隆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其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申请无异议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广州凯隆系转让方恒大地产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股份转让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广州凯隆将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广州凯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无异议,并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

  恒大地产将在办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前解除已质押股份上设定的质押。

  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方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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