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8日04:00 综合

  匿名软件竟成网络侵权避风港

  违法信息看似很快就被无秘删除了,但实际上造成的损害结果依然会继续在网络中传播。如果无秘能够提供违法信息发布者的相关资料

  违法信息看似很快就被无秘删除了,但实际上造成的损害结果依然会继续在网络中传播。如果无秘能够提供违法信息发布者的相关资料,被侵权人完全可以向违法信息发布者直接追责,可以说,无秘所创造的匿名环境,实际上为这些违法信息,提供了“避风港”

  法治周末记者 李含

  一盆盆“脏水”,再次从匿名社交软件——无秘上,泼向了网络。

  5月25日,一段时长为29秒的不雅视频,在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中广泛传播,并被冠以“陆家嘴视频”标签。不出意料地,网友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人肉搜索,而主打“匿名社交”旗号的软件无秘,在这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用户在无秘上发布了一些据说有关“陆家嘴视频”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而在这则帖子下方的评论中,众多匿名用户以人肉搜索的方式,不断爆料着更加详细的内容,而这些信息均指向长江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秦某。

  此后,在无秘上更多有关秦某的个人信息被公开,甚至有人发出秦某的照片,直指其就是“陆家嘴视频”中的女当事人。而无秘上匿名用户发布的这些消息,影响力远远不只于无秘的匿名圈,无秘中有关秦某信息的讨论,被以截图的方式在微博、微信上大肆传播。

  网络空间的虚拟和自由,是否意味着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可以不负责任?以“匿名”为卖点的社交软件,究竟应在此类事件中负有怎样的义务?

  无秘上发酵的人肉搜索

  在“陆家嘴不雅视频”成为微博等渠道上的热门话题后,相关方面随即进行了有效清理。据新浪微博官方统计,截至5月25日18点,微博上共处置有关视频26个、有关图片内容570条。

  但这显然没能阻挡后续事件的发酵。匿名用户在无秘上发布的帖子中,秦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工作情况、婚姻生育状况、毕业院校、情感经历等统统被曝光;后续跟进的帖子里面,更加详细的细节被尾随而来的匿名用户一一披露。

  “有人恶意在网络上污蔑中伤本人,本人已向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被指认的秦某在朋友圈中公开声明,并称其已经向上海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已受理,“凡是利用谣言骚扰本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所有人,将录音和截屏作为证据,本人将追究全部法律责任”。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向无秘的运营方——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举报告知单》,称接到有效的实名举报,无秘上发布的与“陆家嘴不雅视频”所谓女主角相关的个人隐私信息系不实信息,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并造成了舆论进一步发酵,请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告知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无秘平台上相关个人隐私信息。

  至此,无秘上引发的“陆家嘴视频”女当事人的人肉搜索风波,算是告一段落。然而,纵观整个事件的经过,似乎缺少一环——究竟是谁,在无秘上散布相关侵权信息?

  用户注册无需查验身份信息

  根据无秘的官网介绍,无秘创造了一个“匿名的朋友圈”,“发表秘密、评论和私信都是匿名的,就好像你和朋友正在参加一个假面派对”。

  “假面派对”永不落幕吗?在现实中,如果被侵权的当事人对相关违法信息进行起诉,或者警方和网监部门在介入相关违法事件调查时,是否能够得知无秘上违法信息发布者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的发布者,是否应当因在无秘上不负责任的信息匿名发布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治周末记者向无秘发出采访函,希望了解无秘是否会对用户信息进行备案、当用户进行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是否会将相关用户的信息提供给被侵权人以及警方和网监部门,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无秘的相关回复。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注册无秘账号时,用户只要通过提供手机号,在收到短信验证码后即可成功注册。除此以外,无秘并未要求用户提供更多个人资料。

  而在无秘的《使用协议》中,第五条有关“隐私保护”中提到,除了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外,无秘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网站的非公开内容。

  而在无秘给用户提供的“常见问题”解答中,对于用户发布秘密信息的隐私担忧,无秘表示,用户发布的所有秘密或者评论都不带作者名字、头像或其他能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随机分配头像确保匿名效果、对数据进行单项加密以致不可逆,确保即便是无秘的内部人员包括创始人在内,也无法得知秘密是哪位用户发出的。

  在无秘的《社区公约(试行)》中,无秘强调不欢迎点名人身攻击、暴力色情、谣言及虚假信息、垃圾广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对于上述信息,无秘表示会立即删除,作者则将受到警告、禁言等处罚,不过并未提及是否会将违法信息发布者的相关信息公开。

  “追责到了无秘这一层就断了”

  有专家指出,无秘的种种特性,正好让各种侵权、违法信息有了“避风港”;无秘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并且在必要时,向被侵权人、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

  “尽管无秘在《使用协议》中表示,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可以对外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发现在无秘上存在侵犯自身权益的违法信息、并试图向信息发布者维权时,往往难以获得信息发布者的相关资料,追责只能到无秘这一层就中断了。而无秘自身,却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第三方身份,来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业务部副主任王维维律师表示。

  王维维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类似这样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起,他就曾经代理过一起针对无秘上存在侵权信息的案件:当他向无秘方面请求提供侵权信息发布者的个人信息、希望追究该发布者的责任时,无秘则以技术难以实现的名义称无法找到发帖者的注册信息,拒绝向受害者和法院提供造谣者信息;而无秘在接到相关侵权投诉、删除相关内容后,法院往往认定无秘方面不用承担责任。

  2014年,演员白百何也曾因无秘上的造谣内容,将无秘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终认定,无证据证明无秘明知用户所发帖内容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故不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8月,曾有匿名用户在无秘上散布谣言,“一个北京IT大佬开房吸毒被抓”。这一话题伴随着无秘帖子被截图而扩散到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中,人们围绕此话题的讨论也越来越热烈,包括搜狐董事长张朝阳、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巨人网络集团董事长史玉柱、京东董事长刘强东、聚美优品CEO陈欧等互联网大佬纷纷“躺枪”。

  在吸引大量关注的同时,这起谣言也在互联网业界造成了不小的震动,史玉柱、周鸿祎相继发布微博自证清白,而张朝阳更是通过视频证明自己并未像网友说的那样“被抓”。

  而在这起谣言发生后,无秘方面曾表示,“关注到有关‘IT大佬吸毒被抓’内容的截图在微博被广泛传播和讨论,该内容由无秘平台传出,因内容未经核实,目前已经作删除处理,并已警告原作者”,却并未提及是否会进一步追究造谣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些违法信息看似很快就被无秘删除了,但实际上造成的损害结果依然会继续在网络中传播。在这样的事件中,如果无秘能够提供违法信息发布者的相关资料,被侵权人完全可以向违法信息发布者直接追责。可以说,无秘所创造的匿名环境,实际上为这些违法信息,提供了‘避风港’。”王维维认为。

  不存在完全匿名的网络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网络上并不存在完全匿名的环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用户的真实信息,并且在用户涉嫌违法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2014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四条写明,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2015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明确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而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反恐怖主义法,其中第23条也明确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目前并不清楚,无秘究竟是否对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查验和备案。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无秘将因违反国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所设定法定义务而面临行政处罚。”朱巍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则表示,互联网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互联网络软件开发商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实行实名制,如果不能及时向受害人提供加害者的信息,或者拒绝向司法机关或者执法机关提供有关违法行为人的信息,那么,互联网络软件开发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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