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山 ○编辑 孙放
一诺千金、民无信不立的古训,在资本市场尤应恪守。但一个尴尬的现实是,即使监管层正狠抓承诺事项的履行兑现,“失诺”者中竟仍不乏本应信誉卓著的央企。上周末,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披露大股东欲延期三年履行其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这意味着一汽集团整体上市将再度延迟。周一,两上市公司立遭投资者“用脚投票”,股价双双趴在了跌停板。
从自身历史来说,这已非大股东一汽股份首次“爽约”。2012年,一汽股份曾承诺,将力争在完成收购一汽夏利后三年内,彻底解决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与公司下属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按照该承诺,一汽股份应该最迟在2015年4月5日前解决上述问题。事与愿违,2015年4月4日,一汽夏利公告:“一汽股份不能在上述日期彻底解决承诺事项,其拟在条件成熟时,启动此项工作。”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能“捷”否?有国企改革专家认为:“由于汽车行业的产能过剩,以及东北企业普遍陷入发展窘境,一汽集团近期看不出经营向好的明显迹象。不过,未来汽车行业国企的重组整合将是大概率事件。”
按流程,一汽股份的承诺延期计划尚需经过旗下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作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则要回避表决,如果投票未通过,原先的承诺又已到期,将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在此情况下,违约者将受到惩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相关方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证监会将把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对承诺相关方采取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将承诺相关方主要决策者认定为不适当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选等监管措施。
据了解,目前已有投资者公开征集投票权,酝酿“集体行动”。其中,深圳市一家名为明曜投资的私募在一封公开信中表示:“一汽股份的要求,已经实际上构成对其原承诺的单方面毁约,更严重损害了公众投资者对于一汽轿车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管理层的信任。”
若横向对比,类似一汽股份的“爽约”在央企中也并非孤例。如中材集团旗下宁夏建材、祁连山、天山股份等三家A股公司去年也曾经历类似情况。在等待了五年之后,三家A股公司的投资者们被告知,实控人中材集团五年前做出的整合水泥业务承诺要被延期一年。由于实控人要求延期的方案中既没有提出补偿措施,也没有表示一年后如果再完不成该怎么办,一些中小投资者认为中材集团缺乏诚意。
在此背景下,首轮投票时,延期践诺的方案仅获宁夏建材股东大会通过,在天山股份、祁连山股东大会上均遭到否决,后经二次股东大会投票方获通过。直到2016年初,中国建材与中材集团宣布启动战略重组,跨集团的整合,又使上述承诺的履行加入了全新的背景。
记者还注意到,对于承诺履行情况,今年1月,上市公司协会曾联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一份《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共有22家A股公司的大股东、交易对手或其他股东等方面出现过超期未履行承诺或其他违反承诺的情况,其中,失信主体是国企甚至央企的公司有六家,占失信总数的27%。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变更履行承诺的方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承诺方就不算“超期未履行承诺”,也不属于“失信”范畴。正因如此,上述“失信”榜单并未囊括所有央企延期践诺的情况。
这一现象值得重视。作为经济“支点”,掌握着最优质的各类资源和政策红利,央企本应成为信用的表率,却为何频频“失诺”?
其中,客观原因可能是一个方面,即央企支撑了绝大部分的传统产业,行业不景气容易造成相关资产不具备上市条件;但从主观来说,缺乏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影响了部分央企的践诺,而这也是国企改革需要改善的问题。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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