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须形式多样

2015年05月29日 19:10  财经国家周刊 微博 收藏本文     

  文/孙洁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近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微博]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近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不仅有利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统一认识,加强政策协调,规范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防止PPP模式在实践中“走偏”或“变异”,也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社会资本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眼下,面对在养老、教育、医疗等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解决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或通过继续推广政府债务远远不够。怎么办?一个理想的方式就是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采用PPP模式。

  《意见》的出台也正是为了解决政府在这些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能解决政府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不高的难题。

  财政部推广PPP模式已有一段时间。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正确认识PPP的具体形式,也不清楚PPP为何产生多种多样的形式。事实上,不同的政策目标需选择不同形式的PPP。《意见》明确指出这一点,为进一步推广PPP指明了方向。

  例如,对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的形式,不但不会减少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还能有效抑制地方政府债务的新发生;对于已经老化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可采用ROT(重构-运营-移交)的模式,将已不能再使用的公共服务项目,由社会资本方重新建造,并由其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这样能在不新增政府债务的情况下,重新发挥不能再使用项目的作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了PPP中一个特殊的形式BOO(建设-拥有-经营),一般情况下,其运营是有期限的,只是在运营期过后,资产不再移交给政府。

  确定了PPP的具体形式,并不意味着项目就会一帆风顺。随着时间推移,PPP项目肯定会遇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应回归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核心要素——伙伴关系上。

  真正意义上的伙伴关系必然建立在双方平等基础上。这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且必须树立契约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其实,这也正是《意见》特别强调“重诺履约”,强化合作双方的平等地位的原因。

  PPP项目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合作方的管理能力。一直以来,人们想当然的认为PPP是一个融资模式,这也导致过去地方政府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最重视的就是投资方的资金优势。

  可实际上,PPP和融资有本质区别,融资只是借贷资金,而PPP则是管理借贷别人资金的能力,实质是一个政府管理模式。

  事实上,管理资源将是未来PPP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稀缺资源,如果各个领域的管理资源不能有效提高,就会制约PPP的推广和发展。

  因此,《意见》中特别强调要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提出要“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必然会为未来PPP项目的成功增加保障。

文章关键词: 财经经济公司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中央某部委官员涉毒被抓 因患艾滋未收拘
  • 体育亚锦赛-女排3-0韩国夺冠 第13次登顶
  • 娱乐杨子否认用不同名字结两次婚 尊敬黄圣依
  • 财经股市获利资金转战楼市 有人一次购30套
  • 科技携程瘫痪确认系员工误操作所致
  • 博客有多少人达到“全国平均工资近5万”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大学生期望月薪上涨1830元幸福感下降
  • 专栏李银河:官员通奸与任职资格的三种关系
  • 谢百三:万金难买牛回头
  • 叶檀:贪官在境外如何投资?
  • 水皮:基金坐庄顶牛 股民为国接盘
  • 冉学东:地方融资平台何以起死回生
  • 刘纪鹏:4000点以上的慢牛应成为国策
  • 董登新:三只400元神股变成10元股?
  • 李锦:权威人士稳预期论堪比论持久战
  • 易宪容:对于当前股市要放下贪婪
  • 姚树洁:为啥股民昨天如惊弓之鸟
  • 徐斌:大牛市其实是一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