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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口岸销毁一批日本过期食品汤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从日本进口食品汤料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其外包装只标生产日期2007年1月8日,无保质期。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要求日方生产企业必须立即提供该批食品汤料的保质期的书面材料。后经日方提供的资料证实保质期为一年,但此时保质期已过,不符我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产品作销毁处理。

  据悉,该批日本食品汤料是宁波一家面食餐饮店进口的,数量2罐,重量40公斤,作为汤料用于该店经营的日本风味的面食加工。由于该公司初次进口食品,对我国有关进口食品方面的基本要求不了解,甚至对其进口的食品汤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何时也不清楚,以致进口了运至我国口岸时已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造成过期被销毁的后果。

郁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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