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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财富基金将受约束 多边监管提上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虽然在次贷危机中扮演了雪中送炭的角色,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约束却越来越多。上周,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与新加坡政府以及阿布扎比政府签订的一份关于主权财富基金的协议,紧接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又通过决议,将对主权财富基金制定“最佳行为”(Best practices)准则。

  这一系列准则将覆盖公司治理、透明度以及信誉等问题,下一步IMF还将在OECD(经济合作组织)的协调下完成相关准则的制定。

  就在IMF作出上述决议的前一天,美国财政部、新加坡和阿布扎比政府官员以及两国主权财富基金高层齐集华盛顿,共同签署了关于主权财富基金的协议。这份协议分别针对主权财富基金及接受其投资的东道国的行为作出规定。其中涉及信息披露的条款尤其值得关注,该条款规定:“主权财富基金应有更多的信息披露,比如投资目的、投资目标、制度安排、财务信息,特别是资产配置、投资基准,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投资回报率等。”

  在其对等条款,即东道国行为方面,规定包括东道国不得干预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行为,但同时也规定,东道国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任何这样的考虑都应该符合这样的条件,即该交易确实会给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带来问题。

  魔鬼藏于细节,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何帆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该协议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包括所投资的项目、投资目的、投资的回报率等都规定得很细。

  他认为,主权财富基金和私人基金不一样,但实际上在这个协议里并没有加以区分。私人基金往往具有投机性,以短期投资为主,而主权财富基金是长期投资,对金融市场有稳定作用。另外,主权财富基金用的国家外汇资金,不应按私人基金的标准来衡量投资收益率。

  “总体来说,这个条款有不对称的性质,对主权财富基金应该尽的义务定得很细很具体,但是对于东道国义务定得比较含糊。”何帆表示。

  根据渣打银行的研究,阿布扎比投资局(ADIA)和新加坡投资公司(GIC)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两只主权财富基金,但阿布扎比投资局的透明度非常低。有评论认为,中国、俄罗斯和科威特对上述协议作出何种回应将会是一件有趣的事。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副总经理汪建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我们不会对别人的做法指手画脚,横加评论。”此前,有媒体援引汪建熙的话称,G7提出的(主权财富基金)行为准则建议是“不公平的”,中国有自己的基金行为守则,“不需要外界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何帆认为,今后,主权财富基金将受到更多的监管,而且是在多边框架下受到监管,如果大家都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来,这对中投公司来说肯定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得事先做好准备。


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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