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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弃控股 成立国内第7家保险集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昨天,国内第七家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集团”)宣告成立,此前它的性质定位为保险控股公司,这是继人保之后,第二家由控股改为集团模式的保险集团。

  去年3月,保监会发文同意组建阳光保险控股公司,3个月后,阳光控股正式成立,今年1月,阳光保险控股公司获准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目前,阳光集团下辖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两家子公司,以及数家保险经纪和代理公司。

  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脚步加快,各大金融集团都在谋求搭建“金控”框架。目前世界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结合经营模式、间接结合经营模式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的体现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目前我国几大金融集团都是“准金控”,只有去年获批的中国光大金融控股集团是国内首家“有实有名”的“金控”。

  对于为何放弃控股模式,改为采用集团模式,阳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从金融资本平台的概念讲,金融控股公司是实质性的。根据当前规定,成立集团公司须旗下有五家以上的子公司,而控股公司则无此要求,“这是更加综合化的金融控股或保险控股概念,也是阳光保险最实质性的战略构建。”

  此前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曾在阐述更名初衷时表示,控股的概念已不能完全涵盖集团和子公司的关系,需要上升到基于股权关系的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

  目前,国内共有7家保险集团和1家再保险集团,保费收入和总资产在整个市场的占比均已超过70%。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保险业竞争正呈现出竞争主体集团化的新趋势,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将是集团综合实力的较量。

  同日,阳光集团旗下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开业,这意味着阳光已形成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此外,据张维功介绍,阳光保险还设立了数家保险经纪、代理公司。至于成立专业健康险、养老险和资产管理公司,也在阳光的考虑之中。


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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