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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险或终结“暴利”(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09:11 台海网
新规12月1日起执行 “每份保费20元,保额4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将结束“一统江山”的局面。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废止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牞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有关通知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的航意险条款根据 《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保监会公告43号)设置,“43号文”中,对航意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统一规定为40万元和20元。 而在将于12月1日实施的《通知》中,这个“江湖规矩”被废了。《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以行业指导性条款名义销售航意险。业内人士谨言降价 保监会相关通知发布后,外界一片欢迎之声,普遍认为曾被指为 “暴利”的航意险将因此而降价。不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厦门保险业人士对此却反应谨慎。 “有这个可能。”厦门一位团险经理黄先生说。不过,他紧接着又表示,由于目前厦门航意险采取的是多家保险公司共保的方式,各家保险公司没有单独销售,而共保销售的保费等,由各保险公司按一定的份额分配。“因此,是否降价得要参加共保体的保险公司坐下来谈。”黄先生说。 “飞机一旦出事就是大事,航意险的风险集中,所以采取共保的方式,这个产品的价格也不是哪家保险公司就能决定的。”保险业人士魏先生也如此认为。降价已是大势所趋 在《通知》中保监会还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牞丰富产品体系。厦门保险业人士分析认为,以后保险公司在围绕航意险价格展开竞争的同时,将会采取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间、增加保险责任等多种措施吸引消费者。 其实,单纯的航意险已面临其它类型产品的竞争。例如,多家厦门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一种交通意外保险卡,投保人只要交100元至200元保费,就可享受到一年期限的交通意外保障,最高保额可达一两百万元,这种保险卡对于经常出差的“空中飞人”很实用。 保监会有关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销售航意险,必须实现公司内部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牞保险公司还应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的保单管理和保单防伪工作牞防止出现保单流失和伪造保单。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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