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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杭萧案别奢谈保护投资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1:22 新京报

不受理杭萧案别奢谈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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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证监会再次表示处理内幕交易的决心时,法院却做出相反的指向,提醒中小股民维权案仍然道阻且长。几十位诉杭萧钢构证券民事赔偿案的投资者,近日得到杭州中院的答复,“中止受理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没有什么比缺少法律救济更能伤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政府的信用,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重大挫折。证监会日前表示,《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在业内试行一段时间,由于实行对于内幕知情者的事实介定与辩方举证制度,其锐意改革之新使市场人士普遍给予较高评价。而更让投资者振奋的是,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对于证券民事诉讼的解释,再次点燃投资者对于司法救济途径的信心。人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司法救济途径已经开启。

  中止受理杭萧钢构案,嘲讽了监管层的决心,也击碎了投资者的信心。即便按照最严格的司法解释,杭萧钢构案也可以进入司法程序,中小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中国证监会4月末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中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二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中国证券司法先行政处罚后民事赔偿的司法惯例。

  这本是体现监管层维护中小投资者决心的大好机会,但民事诉讼却让中小投资者再次见识到司法救济的软弱。这一现实提醒投资者从理想到现实有万里之遥,而最高法与监管层的人士保护投资者的振振之辞再次成为纸面决心。无怪乎继杭萧钢构之后,种种疑似内幕交易层出不穷,刘芳等人在中国股市如鱼得水,这些内幕交易者认准了中国证券司法的死穴。

  杭萧钢构案件在关键时刻戛然而止,这究竟是因为杭萧钢构力量大到不可触碰,或者是因为法院有难言之隐,或者是诉讼不符合有关规范?语焉不详。一句中止受理,使本该最透明的证券市场又陷入人治与信息披露的黑匣之中。投资者无从分辨,案件中止受理,究竟是证券市场监管者,还是法院出了问题?但毫无疑问,此事已诉至法院,法院方面难辞其咎,只有给投资者一个清楚的交待,他们才能证明自己并未尸位素餐,白拿纳税人的钱财。

  经济民事案件的要义是以经济补偿讨回法律公义,股改之后有关方面滔滔不绝向中小投资者表明证券市场三公非虚,但再好的表白,也难抵一件具体案件的失信。

  □叶檀(摘自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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