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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新规的三个疑问(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 00:06 北京商报

  事件回顾

  国有股减持大事记

  □1994年

  陆家嘴首开国有股回购先河。

  □1999年11月

  包括中国嘉陵、黔轮胎在内的10家公司获得国有股配售试点预选资格。

  □2001年6月13日

  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6日

  江苏索普沧州化工韶钢松山宣布,在增发新股的同时减持国有股,成为增发公司首批实施国有股减持的公司。

  □2001年7月26日

  华纺股份烽火通信、江汽股份、北生药业在首次发行新股的同时,以国有股存量发行方式减持部分国有股,成为首批首次发行新股时实施国有股减持的公司。

  虽然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项怀诚表示:“国有股减持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对证券市场来说是一个利好因素。”但在当2001年7月26日国有股减持在新股发行中正式开始时,股市暴跌,沪指跌32.55点。到10月19日,沪指已从6月14日的2245点猛跌至1514点,50多只股票跌停。当年80%的投资者被套牢,基金净值缩水了40%,而券商佣金收入下降30%。

  □2001年10月22日晚9时

  中央电视台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暂停。由五部委联合调研,由财政部主持的国有股减持办法,实行了3个月就被证监会一家宣布暂停了。次年6月,国务院决定停止减持国有股,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当日,上证指数和深成指几乎封于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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