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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个税自行申报”悠着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5:00 都市快报

  财经时评

  魏英杰

  按规定,年收入超12万者须于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到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有报道说,截至1月29日,浙江全省(不含宁波)仅有1万多人进行了申报。再看其他地方,情形也大抵如此,甚至还有个别城市尚未突破零申报记录。看来,新规试水,效果并不理想。

  出现这样的状况,实在正常不过。因为按照目前的制度环境,个税自行申报要步入正常化轨道,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首先,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稳定增长,并成为一大主力税种,得益于个税以单位代收为主这一征收模式。也因如此,缴纳个税的主体是工薪阶层,而非高收入群体。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当前公民自觉纳税意识有待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让高收入群体自行申报个税,当然不可能一步到位。

  再者,目前个税征收并未形成完善严密的体制,对有意逃税、漏税者还缺乏有效惩罚措施,推出个税自行申报,实为实践操作先行一步,出现滞后现象也属正常。

  举个例子,美国人恐怕是世界上最不敢逃税、漏税的,这是因为,美国公民都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社会安全号,公民必须根据这个号码才能在银行开户,由此形成一套完善的纳税人信息,再加上对偷漏税所面临的处罚非常严重,所以一到4月15日个税申报截止期限之前,大伙儿都得乖乖地把个税报了才能安心。

  再来看我们的个税自行申报规定,不仅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信息掌握并不充分,更缺乏可操作性惩罚措施。这样的话,原本应该对号入座的,还不都站在一边观望?

  还有一点属于深层次原因,就是目前中国税收体制与财政体制“貌合神离”,也是导致个税自行申报在短期内不可能“蔚然成风”的症结。

  早在13世纪,英国人就曾经向国王喊出了一个口号:“无代表,不纳税。”这被视为 “纳税人意识”觉醒的重大标志。“纳税人意识”包涵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其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和监督所纳税款的着落。

  也就是说,税收与政府财政支出密切相关,老百姓知道自己缴的税都用到了什么地方,是否合乎自己的利益,有助于提高其纳税积极性;但目前政府财政支出的公开、透明化改革步履迟缓,这必然影响到公民“纳税人意识”的提高,从而决定了个税自行申报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

  总的来说,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目前存在着理念、操作以及配套改革等诸多方面不足之处,因此必不可能一下子为老百姓所接受。但这都没有关系,个税自行申报作为现代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大方向,迟早也要迈出这一步。而在制度环境有待完善的时候,“悠着走”其实也是一种正常的姿态。

  最后,应该向所有自觉进行个税申报的人表达一下敬意,他们率先走出的这一步,意味着现代“纳税人意识”的提高有了一个新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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