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祥公司)受让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81台套水平运输设备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集祥公司受让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36台场内专用牵引车头,45台场内专用平板挂车。双方同意,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受让资产的评估值为转让价格。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运输设备评估,评估值为28837970元人民币。由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进一步提高了集祥公司的运输能力,能更好地为外高桥五期港区服务,也进一步拓宽了集祥公司的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受让资产的评估值为转让价格,体现了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於世成
贾大山
曹惠民
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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