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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发起单位邀请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8:11 新浪财经

  尊敬的 :

  我谨代表品牌中国产业联盟,荣幸的邀请贵单位担任“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发起单位,并派代表出席12月18日在京举行的“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

  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指出,品牌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体现。2005年,国家提出了“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理念,“品牌中国”运动席卷中华大地。完善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05年,一幅波澜壮阔的“品牌中国”图景在我们面前展开。

  品牌中国产业联合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研究所拟在国家工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质量协会的指导下,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团和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强势媒体等数十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品牌中国产业联盟”。联盟以“中国品牌代言人”为定位,以“塑造品牌中国新形象,构建品牌世界新格局”为远景,致力于推进“中国产业品牌化,品牌中国产业化”,打造中国官、产、学、研、资多赢的品牌产业平台,为中国品牌和成长中的中国企业提供与品牌相关的系列服务。

  鉴于贵单位的影响力和在品牌领域作出的巨大贡献,特此邀请贵单位作为发起单位携手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为推动中国品牌事业繁荣昌盛再创辉煌。发起单位的权益与义务将按照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章程的规定执行(章程见附件)。如果贵单位同意成为发起单位,请安排填写《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回执表》,并加盖公章,将原件快递至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筹委会秘书处。如贵单位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敬请致电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筹委会秘书处。

  盼回复!

  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执行主席

  王 永

  200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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