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船厂担心升值 对外合同规定人民币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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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2:14 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新容 实习生 郭品文)昨日“2005中国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暨论坛(INMEXCHINA2005)”在广州花城会展中心举办。作为中国南方历史上的首次造船、港口及航运行业的国际盛会,此次展会有德国、荷兰、挪威等国家和地区的近400家企业参展。 记者在会上获悉,由于受钢板等原材料价格飙升、美元依然弱势和利润无法得到保证等重重打击,亚洲许多国家的造船企业将在造船合同中加入“升价条款”,以弥补签约时
现仅有日本、韩国少数造船企业采用了“升价条款”这一方法。据悉,韩国大宇造船海洋工程公司采用了上述做法。此外,中国也有部分船企引入了“人民币汇价波动协议”,要求与船东共同承担船价变动风险。 目前人民币汇率是国际船舶市场的一个关注点。由于人民币升值的时间和幅度可能是一个“出其不意”的事情,有些中国造船企业已于上月在造船合同中附加了数项人民币“汇率波动协议”。一些广州船厂向记者透露,他们已经要求航运企业使用人民币付款。 按照“人民币汇率波动协议”的规定,如果采用人民币付款,根据不同情况,买家可能分担一半,甚至是全数负担因人民币升值造成的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50家最大的造船企业去年只赚了微薄的19亿元人民币。如果经营环境不变,人民币兑美元升值3%后,所获利润可能全部消失。 (观宇/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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