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木佳3日北京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为了保护自然资源,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冲击和破坏,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环境违法活动,维护生态安全。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已从2005年3月开始,一直要进行到10月份,是今年严查环境违法、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检查范围包括全国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生态敏感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区、国家自然保护区投资建设重点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管理混乱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各地区自查、省级抽查、国家级督查相结合的形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主要对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违法砍伐、开矿、挖沙;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开发建设;盲目开展旅游,开发项目不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确定工作重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的要责令改正,对破坏严重、失去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区,环保部门要报请降级或取消其自然保护区资格;发现涉及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管理职能的问题,要移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办案件的处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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