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直接入市总动员 首次保险资金入市机构协调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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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1:32 证券时报 | |||||||||
一场推动保险资金入市的相关机构协调会日前低调召开。据透露,参会者包括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几大保险公司的业务负责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老总、多家托管行申请人以及申请出租席位的券商负责人等。 知情人士称,这是有关保险资金入市的四部规程发布以来,为落实该政策而召开的第一次相关机构协调会。会上,保监会的有关负责人对入市过程中的政
据了解,目前保险资金入市进程正如期顺利地进行。春节之后,围绕加速推动入市,有关部门主要进行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政策,《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四部配套文件已全部发布完毕;二是技术协调,有关部委的相关部门已组成协调小组。另外,和上交所、深交所以及中证登记公司的技术协调也已完成,并完成和托管行的技术对接;三是受理审批。目前国内9家中型以上的保险公司都已递交入市申请,这9家公司资产占国内保险总资产的94%,其中保监会已经完成受理其中7家的申请。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除仍继续正常受理其他中小保险公司的入市业务申请外,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已经从受理阶段,逐步转移到对保险公司入市运作中的风险监控上来。在托管行方面,除了工、农、中、建、交已递交申请外,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也提出了申请成为托管人的要求。 曾有权威专家指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国九条”颁布一年以来,为资本市场带来的最大一笔长期稳定资金,同时也是落实“国九条”最为关键的一项举措。更为关键的是,它还搭建出以股票投资为基础的、保险资金运用的一整套基本模式和框架,因此,也有人称它为保险“新政”。正因为此,无论是保监会还是参与机构都在积极组织推进,并且积极探讨在操作执行中更为安全的、可行的各种方案。 比如,在协调会上,有的机构就提出,希望能够将指引中关于投资监督方面的内容做进一步的细化;有的提出,托管行要引进更加安全的机制,研究如何保证托管资产安全的具体方案;对托管人向委托人、监督人等报送报告的内容要求、时间要求以及相关商业机密的保密措施等,要进一步明晰,以期更加科学地实现监管部门“实时监管”;有的机构提出,保险资产的清算、估值和托管行会计核算方法关系密切,因此,托管银行要进一步统一、完善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体系等等。 从监管方面,有关专家在协调会上提出两点推动建议:一是必须加强合作,建立协同机制。保险资金入市利在长远,各家机构只有合作才有发展,因此对共同问题要共同协商解决。二要规范运作,发展要以规范为基础。保监会首先要依规监管,逐步提高保险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其它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实现真正的“功能性监管”。参与机构也要合规经营。例如,保险公司与托管行之间,只能有收取托管费的经济往来,而不能有其他,否则一旦发现托管行和保险公司合谋做假账,托管人就会立即被“开单”,保险公司也要受到相应处罚;保险公司承租券商跑道,二者之间也只能有席位费的往来,打着“咨询费”等名义的其他不当资金往来都是被禁止的,一旦出现特殊情况,相关机构要及时通报。 业内专家表示,提高对保险资金入市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实际运作力、调控力,是保证资金安全运行的三个最为关键要素。因此,今年监管部门对相关机构的监督力量还会加强。据透露,待现有机制运行一段时间后,专家组可能还要对托管行、券商等进行重新检查,以解决入市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同时还将实行“问责制”,明确各个环节的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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