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经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三亚新大洲小洲岛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撤消三亚新大洲小洲岛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拟投资的三亚小洲岛开发项目。上述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该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有关三亚新大洲小洲岛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概述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04年5月23日,本公司与三亚市小洲岛国际游艇俱乐有限公司在三亚市签署了《设立三亚新大洲小洲岛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书》。双方决定在三亚市投资设立三亚新大洲小洲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岛公司),共同开发小洲岛项目。小洲岛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在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500万元出资,持有60%的股权;三亚市小洲岛国际游艇俱乐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三亚市小东海附近海域小洲岛及该岛对岸土地使用权作价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持有40%的股权。小洲岛项目拟分两期开发,一期项目包括在小洲岛对岸29475.16平方米土地上兴建一座配备游艇泊位、拥有766套客房的高标准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为38318平方米。而小洲岛则保持其生态环境,作为酒店私家岛屿花园,列入二期开发。
二、撤消该项目原因及相关公司处置安排
近期鉴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给房地产业的经营带来的重大影响,小洲岛公司自成立以来并未开展项目开发工作,合作双方一致判断公司的运营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作,并于2004年10月10日签订了关于解除设立小洲岛公司《合同书》和《公司章程》的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我公司投入的注册资本4500万元在公司清算并注销后归我公司所有,双方为设立公司而各自在前期支出的若干费用中,土地评估费人民币25000元、公司注册费人民币34010元,合计59010元,由我公司承担。双方承诺放弃基于设立公司合同书而向对方提出请求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经济补偿、赔偿等请求),即放弃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股东欲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见本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已将投资款4500万元全额收回。公司认为,此项目的撤消对本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除公司应承担上述59010元费用外,目前也无其他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收回资金暂作银行存款,公司正积极的寻找新的地产项目,公司在房地产业务领域发展的目标不变,待新的项目确定后,本公司将会即时公告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1月28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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