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股份、华源B股(600094、900940)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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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06: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海中法执字第175-1号),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2年为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28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于2004年9月到期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将于本周内归还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2800万元。本公司将在上述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解冻后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2004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