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忠言)非流通股产权是1:1,还是N: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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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 11: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李志林(忠言)博士 为破解股市危局,各方都在献计献策。有人认为,只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大牛市就可到来。 我不一概反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认为,解决此问题成败的关键是明确非流通股与
拟议中的股权分置不可取 我的理由是:第一、据本周二中证报报道,解决股权分置的工作小组是由证监会监管部负责,国资委、财政部下属两个司参加,而这三个部门的人员几乎都是原财政部的原班人马。这就不由让人们想起2001年6月财政部按市价减持国有股方案的阴影。 第二、2001年10月22日市场跌到1455点时,国务院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筑成几个月的1514点“政策底”。2002年6月24日,市场跌破1514点时,国务院宣布:“停止国有股减持,今后不再出台二级市场减持国有股的任何方案。”如今,在1300多点时,有关负责人竟然称:“目前解决股权分置的条件越来越成熟。”究竟比当年“成熟”在哪里,除了指数和股价大幅下挫,投资者深度套牢外,没有其他的解释了。 第三、2002年前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向全国征集到4000多个方案都强调:“国有股须向流通股东补偿后才能全流通。”周小川并保证:“今后出台的任何国有股全流通方案,都首先要得到多数流通股东同意才能实行。”2004年2月“国九条”也强调:“特别要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然而,按工作小组负责人的最新说法,解决股权分置“不存在补偿概念,而是各方利益平衡概念。”显然,这是从几年来市场好不容易达成的共识上倒退了。 非流通股产权是“N:1” 第四、解决股权分置,必须对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模糊不清的产权进行重新定义、界定,无论是从流通股东以10倍或数十倍溢价认购新股、参加配股和增发看,还是从广大投资投资者为支持国企改革在二级市场进行高成本投资看,或者从目前非流通股东是几十倍盈利、而流通股东是严重亏损的情况看,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决不是1:1的同股同权式的产权关系,而是N:1的折股式的产权关系。国有股只有或缩股,或送股,或以成本价为基础向流通股东配售,才能换取流通权。遗憾的是,如今人们听到的信息却是:“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共同享受流通溢价”,“这是改革”。说穿了,还是财政部数年前的“同股同权论”,足见双方立场差距仍有天壤之别。 第五、据悉,有关方面同意拿出一部分国有股向流通股东配售,但配售价必须守住净资产红线,甚至至少要以净资产1.2倍溢价配售。近期,电广传媒国有股将仅0.38元的成本价放大24倍,以7.15元高价以股抵债,很快得到国资委批准。由此可见,国资委的“红线”是不可能放弃的。试想,目前市场连对配股都十分反感,又怎么能承受以配股换取国有股全流通这样超大规模扩容? “单边契约”太霸道 第六、温总理多次强调:“重大决策必须科学化、民主化,吸收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听取相反意见,以防止决策失误。”但是,解决股权分置如此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均只有政府部门和国资一方代表,而无流通股东一方代表。大股东欲单方面改变合同和契约(即《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却不重开双方谈判,共同协商,这显然是霸道的,违背法理的。 第七、熊市中要解决股权分置,哪怕是全流通的中性方案,作为超大规模的扩容,也足以被市场视为“洪水猛兽”,导致股市狂泻。因为,无补偿的任何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方案,将改变整个市场对未来股价中枢将大幅下移的预期,使所有股票的股价不可抗拒地提前朝着与净资产接轨的方向靠拢,结果只能是投资者信心崩溃,股市崩盘。到时,国有股以净资产打八折、打七折,恐怕都没人要。股权分置试点成功的要素 解决股权分置的试点方案,必须按“国九条”精神进行改革。其成功的要素如下: 1、解决股权分置工作小组应吸收专家和流通股东代表参加。 2、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非流通股(国有股和法人股)和流通股的真实成本作出精确的计算,明确两类股东之间的N:1的产权关系,稳定市场预期,确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按自下而上的程序,试点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的谈判、协商,互作让步,谋求共赢。并在股东大会上采取分类股东表决机制,最终方案必须得到多数流通股东的同意。 4、试点方案可推出多种:或国有股缩股式全流通,或国有股送股式全流通,或国有股以成本价至净资产之间某一合适价位向流通股东大比例配售式全流通。 5、若是国有股向流通股大比例配售,可推行认股权证制,既可减轻原流通股东的资金压力,又可引进场外新投资者入市。 6、一旦试点取得成功,再对所有上市公司解决股权分置作出循序渐进的安排,使所有投资者心中有数。 7、大规模组织合规资金入市,确保市场供求平衡。 8、在此前提下,可启动新股实行全流通的低溢价发行。 在我看来,只有产权清晰、利益平衡地解决股权分置方案,才能使股市危局迅速化解,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共赢、投资者与融资者共赢的局面才会形成。(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