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融资的未来(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 19:09  《当代金融家》

  -进一步密切与政府的关系,无论是否涉及股东问题。

  除民营化和资产担保债券外,第三种方法是进一步密切政府支持企业与政府的联系。这种方式下,我们必须对是否继续允许私人持有这些机构的股权作出抉择。

  “公用事业”模式可以涵盖某种融入私人所有权的可能性。此模式中,政府支持企业仍是一家股份公司,有自己的股东,但由一个公共委员会负责管理。除简单监测安全性和稳健性外,监管机构还应当建立定价规则,及其他有关保证股东收益率的规则。当然,公用事业监管机制本身存在诸多挑战与缺陷,如成本控制的激励机制较低等。这种模式也无法完全消除现有政府支持企业结构中的私人-公众利益冲突问题。但“公用事业”模式可使企业保有一定灵活性和创新能力,这种灵活性和创新能力通常源于私营企业中的管理层向股东承担问责。而且,私人-公众利益冲突并非总是反生产力的。拥有私人股东的机构可能会更好地抵御政治影响,在某种情况下,会带来更好的市场结果。如果私人股东被排除在外,则需要分析几种可能性。一种方式是构建一个没有股东的准公共公司,专门提供抵押资产的保险,比如将政府支持企业与联邦住房管理局合并,所有证券化业务由类似全国抵押贷款协会的机构办理。私人住房抵押资产发行机构仍然可以参与这一框架,政府在支持住房抵押资产的保险和证券化中的角色会比目前更加明确。最后,也可以考虑合作制结构,其中抵押贷款的发起机构必须持有政府支持企业的资本金,类似于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目前的架构。

  (摘译自伯南克2008年10月31日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暨洛杉矶分校“住房抵押业务崩溃、经济和公共政策”研讨会上的演讲。)

  结论

  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我们必须力争设计一个住房融资系统,该系统要可以确保在金融动荡时期抵押贷款融资和证券化过程能够成功进行,同时又不会产生会给美国金融市场和经济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机构。在支持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至少在金融形势非常严峻时,政府很可能需要发挥某种作用。但一旦涉及政府担保,就必须明确、言而有信地处理好系统性风险和潜在的纳税人负担问题。在设计这一体系时,如何恰如其分地平衡诸多挑战,可能异常艰难,但无论如何,这一问题必须是金融改革政策议程中的优先考虑问题之一。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