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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改革大趋势(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 13:03  《中国投资》

  投资立法取得实质成效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需要的法律体系,但在这一法律框架中,尚缺乏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专门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法、政府投资法、国有企业投资法、境外投资法等等。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例高达50%左右,在驱动经济增长的3驾马车中,固定资产投资发挥着独特作用。然而,对规模庞大且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手段仍然是各类红头文件,依赖的主要还是行政力量。投资领域的立法缺失,表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的建立仍然任重道远。

  绩效监测发挥应有作用

  我国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强调重视前期审查,并长期以来忽略实施绩效的监测评价。因此,对投资项目设置很多审查门槛,如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安全生产评价、地震及地质灾害评价、用海评价、用地评价、规划选址评价、压覆矿藏及文物评价等等,各职能部门往往通过部门立法等多种手段,将各种权力和职能长久地固化下来,并形成部门分割和职能交叉重复,投资项目往往需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最后到达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从总体上进行分析评价,并据此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为项目能否进入实施操作阶段予以行政许可。一些前置性审查缺乏依据,是否出具审查意见往往取决于主管部门的随意性,让项目业主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当项目通过多道门槛审查过关后,是否将审查意见付诸实施却缺乏监督、监测、专项后评价及责任追踪约束。其后果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巨大,但实际效果甚微。“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真实含义,就是希望企业为了当地经济发展、为了保持GDP的高速增长、为了当地就业及政绩考核需要,尽可能地违法经营,透支资源、环境、劳动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成本,确保企业高速成长。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的项目环评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但项目投产后污染一切照常的景象,就是这种状况的生动体现。然而,从重视前期审查到重视实施绩效监测评价的转变,有赖于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更有赖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企业及个人社会公民意识的苏醒及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监督职能的建立。

  公共投资审批更加接近国际惯例

  根据国际通行的认知,政府机构、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统称为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具有严格的界限划分,公共投资与私人部门投资的领域、目的及遵循的规则明显不同。政府投资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2007年全社会约12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中,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仅为1000多亿元,但如果考虑到铁路、交通、农业、水利、科技等众多部门掌握的行业建设基金、投资主管部门通过核准审查等方式控制的项目投资,以及各类国有企业完成的投资,广义上的公共投资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会非常高。我国仅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无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提出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批,还是同一层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审批,均属于政府内部的审批,与通常理解的公共投资审批制含义差别很大。就国际惯例而言,使用纳税人的资金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政府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接受人民的审查,承担公众审查的机构则为公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委员,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及各类公共投资计划必须接受立法机构的审批,并以各组别立法委员为媒介,接受公众的质询和监督。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通行,而且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普遍实行的做法,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引入值得期待。另外,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天生就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实行的将各类企业同等看待,实行共同的国民待遇,统一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审查制度,这样的制度建设路径在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先例。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加大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力度,同时要正视将国有企业作为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

  核准制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4年前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彻底改革了过去长期实行的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实施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要求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角度进行审查。这种制度安排纠正了政府部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对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保障。但实施4年来,实质性效果仍然有待实践进行进一步检验。一方面,要强调政府部门从公共性、外部性的角度对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我国目前发展阶段下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规避企业投资的政策风险等实际需要,因而是必要的;另一方面要明确,核准制审查是在各种前置性审查基础上的一种综合性审查,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是有严格界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应该能够满足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及规划管理等职能的需要,并要明确只有综合性投资主管部门才能行使核准审查的职能,防止核准权力的分散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向传统审批制的回归。要避免将已经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再以各种名目回收上来,以各种借口变相维持过去审批制的做法。同时,要加强核准制的立法进程,规范政府部门的核准行为。

  备案制逐步淡出政府管理的视野

  我国目前仍然保留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全口径审查的做法,对于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通过备案制的方式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备案制审查过关的项目,才能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备案制仍然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实行备案制的主要目的是要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动向,以便更加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以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但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备案制并没有为收集投资信息、加强投资监控和引导投资活动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人们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地方政府以实行备案制的名义,对企业投资项目仍然实行严格审批的制度,备案制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我们期待,应该从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开阔思路,扩大实行备案制的项目范围,缩小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目录范围。对于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企业仅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履行事后告知义务,政府备案机关不再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逐步过渡到备案制淡出政府管理的视野范围,政府部门只加强对核准制项目的审查,以便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核准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完全放开。环保、土地、劳动安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减少前期门槛的设置,弱化形式上的前期审查,将主要精力放在标准规范制定、制度建设及实施监测评价方面。对于核准目录范围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不需要上报各种名目繁多的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但应按照各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投资建设,一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接受严格的处罚,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私人部门成为社会投资的主体

  这里所说的私人部门,是就国际通行认知的以市场经济规则进行运作、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各类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基于市场原则进行股权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股权多元化企业,但不包括政府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及政府直接出资兴办的各类公共事业等属于公共部门范畴的机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提出要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规定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提出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为方便企业筹集建设资金,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管理企业投资的基本理念,区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角色定位,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壮大私人部门在社会投资中的力量,以便为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政府公共理财体系更加完善

  应从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角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要力求避免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思维模式,大胆退出各种竞争性领域,以便让市场来配置资源。政府投资项目要建立并实行公开、公正、透明的项目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制定各种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对具体项目实施的约束力,对全局性或区域性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进行提前规划,严格论证。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根据可用于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数量、建设需要、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平衡。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减少个人意志对项目决策和审批的影响,并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的听证制度、评估论证制度和专家评议制度。应强调政府投资仅限于涉及公共利益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强调政府投资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建立涵盖政府直接投资、国家资本金注入、国有独资企业投资、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投资在内的全口径公共部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公共理财的法律制度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及决策、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政府专项资助体系建设日趋健全

  政府部门为了引导下级政府及各类企业的行为,往往通过各种专项资金的资助,来实现其预期政策目标。其中,投资补助主要用于对地方(或下级政府)事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补助和对企业投资进行政策性引导,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降低经营性或竞争类企业在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等投资中的风险。无论是投资补助还是贷款贴息,都应该视为政府部门的无偿性资金注入,是政府为了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而采取的一种引导手段。首先,这类资金不应该视为一般性的福利资金,其资金投向应该有严格限制,并且有明确的政策导向目标;其次,要强调这类资金的无偿性质,不同于基于商业目的的风险投资,不形成国有股权或债权;再次,应强调发挥政府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杠杆作用,利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手段,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区域平衡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强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有相应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资金注入做保障,从而避免政策的实施流于形式;最后,强调通过前期规划、专项论证来完善各种专项资助体系,避免撒胡椒面及盲目投入,确保公共投资的公共效益最大化。

  工程咨询在政府投资管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于欧美等西方国家,是政府导向型(Government Driven)市场经济,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发布产业政策、审批核准项目、进行宏观调控等多种方式干预经济活动,不仅承担“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而且承担“引导市场方向”的职能。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如果运作适当,将引领中国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地迈向现代化的经济振兴之路,避免走弯路。但如果政府干预失当,也会付出沉痛代价。这种“双刃剑”效应及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专业化、责任型、服务型政府转型的推进,政府部门的专业化服务意识及公共服务的外包趋势将会得到加强。因此,政府成为咨询服务的重要采购商。由于政府对投资建设领域的参与力度很大,使得政府部门对工程咨询服务的需求旺盛,并产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门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包括投资政策咨询、发展规划咨询、项目前期论证咨询评估等,这是中国工程咨询业不同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工程咨询机构成为政府引导社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领导者、推动者和路径规划者。“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市场”的特色更加明显,政府职能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工程咨询机构为政府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机构越来越难以离开一些专门为政府机构提供服务的工程咨询机构的专业支撑。由于为政府服务和为企业服务的内容、侧重点等存在明显差别,使得一些工程咨询机构成为专门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工程咨询服务的机构,并不断积累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成为政府驾驭“中国经济”航空母舰的得力助手,并以“服务政府、引导规划、导入政策、制度建设、企业运作、市场手段”为鲜明特色,以市场化手段开拓业务,以政府为服务客户,帮助政府引导和干预投资活动,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角度开展工程咨询服务,从而在政府投资管理活动中发挥独特作用。

  司法成为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投资建设领域不仅体现为要完善各种投资立法工作,使得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有法可依,缩小行政部门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及主观随意性,而且还体现为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投资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投资领域违规行为的处罚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并纳入各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即便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也要首先经过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进入司法程序,从而加大社会成本。如反垄断法行为要首先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查,环保违法行为首先要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等。今后,应遵循市场经济的法制精神,强调政府各类主管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制定规则,法律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各类规则开展投资活动,各类规则应该公开透明,政府职能部门这些“看得见的手”一般不应伸到企业那里进行各种审批,企业按照“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从事各类投资活动,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发挥各类舆论监督机构的力量,培养一批调查型专业记者,并培育非政府组织等机构的力量。一旦发现企业运作出现违规行为,强调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招商引资开了13亿人的窍

  文/本刊记者 邱恒明

  招商引资功不可没

  《中国投资》:改革开放30年来,您如何评价招商引资的作用?

  张燕生:我个人感触最深的是,在不断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中国经济取得了显著增长。如果没有招商引资,进步肯定不会如此明显。

  从某种程度上说,招商引资是30年中国经济腾飞的引擎之一。招商引资促进了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体制产生深刻的变化。进来的港台、欧美、日韩资本,它们都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对国内的投资环境与世界接轨,深化改革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我认为,招商引资最重要的成绩是,它开了13亿人的窍,招商引资的过程也是一个开窍过程。

  招商引资建立的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观念的转变。通过国际交流、国际合作、国际交换,我们开了窍。招商引资成功的地方,那里的人们对国际很了解;招商引资不成功的地方,比如云贵川地区,人们对国际、对市场经济的意识也不陌生。所以我认为,招商引资解放了思想,产生了新的生产力。

  《中国投资》:招商引资是否一个成功的发展路径?其长期趋势如何?

  张燕生:实际上,很少有国际案例能够证明招商引资能促进经济发展。提到经济体制转变和发展的经验,我们都会谈东亚模式。其实,韩国也好,中国台湾也好,它们是向外国借钱,而不是去吸引外资,它们对招商引资都是排斥的,排斥进口,鼓励负债。所以,东亚模式并不是靠招商引资。

  再有就是印度模式。印度到今天为止,对于招商引资都非常保守。值得讨论是的拉美模式。在利用外资方面,东亚主要靠借款,拉美主要是招商引资。现在来看,东亚模式是成功的,拉美模式失败了。

  但一个穷国怎么完成工业化,怎么完成现代化,都没有一个能直接套用的模式。我们当初采取招商模式的时候,从国际经验来讲,也没有什么可借鉴的。

  《中国投资》: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是怎么走上吸引外资这条道路的?

  张燕生:招商引资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自发的一项重要举措,关于动力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制度上的需要,我们要解决社会主义大国如何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第二,中国需要发展,按照发展经济学来看,中国有资本短缺和外汇短缺的缺口。中国是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需要资本积累。当时我们什么基础都没有,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经济,就需要招商引资。

  急需解决的这两大问题同时也成了引进外资的重要推手。那时,国家领导人已经认识到,内向型发展隔离了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拉大了差距,只有对外开放才能实现中国崛起的目标。

  4个分水岭

  《中国投资》:我们可以把30年对外开放划分成几个阶段?

  张燕生:分水岭的事情有很多,比如各个时期政策的变化,或者外商投资额的统计数字某年有重大突破等。就我个人理解,有以下4个方面。

  改革开放初期,港商居功甚伟。改革开放的第一个10年,中国经济的发展要感谢海外华人,特别是港商。

  整个1980年代,外资有80%左右是港资。当时,香港正面临第二次产业转型升级,所以他们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把轻加工业从香港转移到珠江三角洲,形成了所谓的“前店后厂”经济合作模式。

  如何评价港商的贡献?他们带来了什么?其一,促进了中国大陆生产体系的转型,从原先为计划生产转变到为市场生产的生产体系转型。其二,港商没来之前,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出口的都是原油、原木、原煤、粮食这类初级产品,它们是资源产品,老天爷给的产品。港商到来之后,形成了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这种改革开放初期的“三来一补”贸易形式,这种新型的与国际接轨的形式,一步一步把内地劳动力丰裕的要素禀赋优势,转化成为国际市场生产要素。其结果是,1985年之后,纺织、服装,箱包,鞋帽成为了大陆的优势出口产品。

  邓小平南巡讲话是第二个分水岭。南巡讲话明确了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兼容性。这之后出现了重大改革的突破,比如1994年的人民币汇率改革,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外资改革、外贸改革,全面改革由此启动。这一时期引进的外资,已不限于华人华侨的资本,也不限于来自东南亚的资金,欧美外资快速涌入,我国利用外资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次重大变化是2001年。加入WTO这一重大事件解决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系和世界兼容性的问题。加入WTO后,引进外资又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

  2000年国际资本流入创下历史新高。此后,互联网泡沫破灭,美国经济衰退,引发全球经济衰退。全球资本流入从2000年的1.4万亿美元下降到2003年的5000亿美元。但这一时期,流入中国的全球资本不降反升,而且是直线上升。全球悲观,中国一枝独秀。

  2007年之后又是一个新阶段。在美国次贷危机的打击下,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但中国1-8月招商引资的成绩还是很显著。当然,这一时期也有新的特点,比如服务业外资显著增加,制造业外资增速减缓。还有,来自香港和避税天堂的外资显著增加,但来自欧美的资金增长很慢,甚至是负增长。

  这又证明,中国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产生了新的问题。未来5年,将出现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热潮。在中国,以内销为主的市场驱动型跨国投资将成为主流。

  外资不是天使

  《中国投资》:引进外资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带来不少新的问题。您如何评价?

  张燕生:任何事情都有两面,利用外资也是把双刃剑。从国际上讲,很多国家对外资都有所敌视。外资不是上帝,它需要得到自己的利益,这就有可能损害你的利益。外资来中国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也不是做慈善的。

  比如资源驱动型外资,来了之后就拿资源,很可能就是掠夺性的。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环境、资源等很多成本都没有认真考虑。在我们的规章制度完善之前,这些外资就掠夺性地占有资源。

  而成本驱动型的外资,也有血汗工厂的存在。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成本极其低下。有数字显示:1995-2005年,农民工工资只增长了26块钱,他们没有最低住房保障,也没有基本医疗保险。

  市场驱动型外资,在中国销售产品时,也制造了一些不公平竞争问题。

  总体来说,我们要把外资看成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正常企业,它不是天使。当然,外资也不是魔鬼。

  《中国投资》:您如何展望下一个30年。在引进外资方面,哪些方面需要更加完善?

  张燕生:招商引资是一个激励导向,是制度安排。这些年来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很多干部只要招商引资成功,就算出成绩,就能迅速得到升迁。但这样的激励导向是有严重问题的,招商引资如果变成了目的,而不管环境、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巨大损失,无疑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首先,一定要记住,招商引资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培养内生的增长。

  其次,内资和外资互动,这个问题一直都解决得不好。我们要学技术,学管理,但外资不可能拱手相让、这就要解决内资与外资如何实现共赢的问题。

  拿“市场换技术”战略来说,从结果看并不太好。从制度安排上,选择谁去学是一个问题。我们没有相应的竞争机制,选择学习主体是行政指定,这就是先天不足。

  跟外资学技术,就好比孩子学艺。即使是派了最好的孩子去学艺,也可能学不到。这说明学习是有条件,有成本的。我们要创造这些条件。每引进一种新产品的时候,日本、韩国都会投资10倍于购买技术的钱,来消化、吸收这些技术,也就是要创造学习的条件。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只有日韩的几十分之一。再有,孩子想学艺,还有老师教不教的问题,还存在一个博弈。

  外向型战略应及时调整

  《中国投资》:从这次金融危机中汲取教训。外向型发展战略应如何调整?

  张燕生:外向型战略成功解决了几个问题,实现了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起飞,带动了全国的对外开放,培育了市场经济因素。从本质上讲,这个战略使中国成功地启动了社会主义大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变迁,解决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难题。

  但这个战略也存在问题。最大一个问题是,它只是小经济体的发展模式,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是外向型的。小经济体搞外向型经济,不会引起太大的贸易冲突和摩擦,大国则不同。此外,这个战略在成功实现动态比较优势的转型升级方面存在陷阱,即路径依赖的负效应,因此是不能持久的。

  《中国投资》:我们怎么形成一个新的竞争优势?

  张燕生:我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靠研发和创新,二是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对目前的中国,实现比较优势的转型升级是必然趋势和发展的内在要求。人民币快速升值、劳动力成本提高、资源和要素价格上升都是必然的趋势,当所有的东西都变贵了我们应该做什么?当然是应该生产更贵的东西,提供更能为生产带来中间增值的服务,比如研发和创新、综合物流和运输、金融和保险等。所以,产业结构和比较优势的转型升级是唯一的生路。

  现阶段招商引资应该更多地转向体制创新,鼓励外资企业与中国企业合作互动,鼓励内资企业自强。

  中国要对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进行调整,从过去片面强调招商引资培育市场经济因素的方法,向培育内生性经济增长动力的方向转变。

  保育钧:民营经济30年复苏壮大

  文/本刊记者 邱恒明

  《中国投资》:改革开放30周年,如何评价民营经济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保育钧:我从研究民营经济的角度发现,这30年的变化确实大,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民营经济的重新复苏。

  民营经济的复苏,导致国民经济微观基础的根本变化。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民间资本的能量得到释放),闭关锁国变为全方位对外开放(国际资本进入中国),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正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所谓转轨)。这3个变化,是中国各种变化的基础。3者之中,民营经济的复苏与发展是最基本的。可以说,民营经济改变了并将进一步改变中国。

  这也促进了政治生态的良性变化。对私营企业,从不合法到合法,从允许存在到鼓励支持引导,从体制外的补充到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一步步放宽。从“看两年”“再看几年”“不要动”,直到承认私企业主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可以入党。有数据显示,民营企业主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县以上有48359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243人,全国科技人才代表有23413人。统一战线充实了新鲜血液。

  《中国投资》:30年来,民企融资的发展情况怎样?

  保育钧: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多年来基本靠自筹。社会上关注到一些民企成功筹资、成功发展的案例。就我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重要的问题,现在只有那些成为地方台柱子的成功民企才能得到贷款的照顾,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享受不到国家的金融优势资源。

  30年来,民营企业已经发展到551万家,个体户超过2700万,但是它们基本求贷无门,不到15%能从银行融资,只有410家左右企业借上市融资。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求着大企业、大集团贷款,另一方面创造了GDP65%的民营企业,却得不到15%的金融资源。中小企业贷款手续繁杂、抵押和担保条件苛刻,贷款成本太高,这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3大主要因素。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一元化的金融矛盾凸显。

  不能说国家不重视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事实上,从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出台了许多文件:1998年银行系统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风险的意见》;1999年6月份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试点”发布;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发了“关于中小企业社会服务化体系的若干意见”等等。这些法律法规都为中小和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铺路搭桥。国家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财政部和发改委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科技部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农业的基金,技术改造基金。中央政府几个部门专项的资金和基金不少。但这些仅仅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多少问题,绝大多数民营经济现在还融不到资。

  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非公36条”,被认为是非公经济发展史上的纲领性文件。从3年来的实施情况看,我认为,非公36条没有实质性的贯彻落实,进展不平衡,遇到了层层阻碍,民企融资难的境地没有什么改变。

  《中国投资》:您认为应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保育钧:只有让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才有出路。从理论上讲,改革开放30年了,我们的市场主体已经多元化,但是金融体制还是一元化。

  一元化的金融体制和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发生矛盾,从而导致地下融资活跃。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些融资合法化。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发展不错的、但是不太规范的让它们规范起来,合法起来,肯定发展很好。

  体制上,区域性商业银行采用股份制,经营上由民间资本找人管理。民间有资本,有大量游资,在金融风险管理上,民间也有大批金融人才。资金、管理、人才、需求都是有的,但我们还缺政策。

  近来,有一些地区在尝试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我认为,我国的金融改革非常缓慢,金融体制僵化,要解决民企融资难的问题关键还是要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十七大指出,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体系应该按照这个思路推进改革,切实贯彻落实。

  《中国投资》:从长期来讲,如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您有哪些建议?

  保育钧:中国改革前30年的特点是渐进式、双轨制,而且是政府主导的。今后改革的核心是加快由权力配置资源向市场配置资源转变的步伐,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政企关系。

  改革开放还仅仅是开了一个头,今后的任务更加艰巨,最主要的是要解决动力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要从利益格局中找原因。

  我认为,当前深化改革,仍然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第一,还存在一些意识形态上的障碍。所有制问题重“名”还是重“实”,所有制的实质是资产为谁所用、为谁谋利,不应离开这个根本目的过分关注比重问题。实践证明,公有制只有通过股份公司、公司治理,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第二,每一次党代会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理论上都有重大突破,有待于切实贯彻落实。从1982年个体劳动者、个体户概念的提出,到2007年重申两个毫不动摇,通过创业解决就业新提法。这些新的理念,应该在实践中认真落实。

  政府需要转变职能。需要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政府要从支配资源中解脱出来,从审批中解脱出来。政府职能的转变,国企改革的程度,直接决定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民营经济的成绩巨大,但是问题也相当艰巨。市场化的改革远远没有到位,还需要进一步推动。我们要人人争当改革动力,不要当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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