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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改革大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 13:03  《中国投资》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中国发展和改革的一个战略性新起点。最好的纪念方式就是发扬和继承,总结过去30年发展的基本教训和经验,对于做好下一个30年的工作,乃至实现长远时期的中华崛起,具有重大和深远战略意义。

  过去30年间,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建设成就,2007年GDP达到人民币24.7万亿元,按当前汇率计算仅次于日本、美国、德国,居世界第4,30年增长了几十倍,是世界近代史上少有的经济奇迹。

  在过去30年高速发展中,投资发挥了最关键的作用。在30年中国经济奇迹背后,有一个奇迹的高投资在支撑,而支撑高投资的则是一个奇迹的高储蓄。没有一个全球大国把净出口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长期战略,当前我国追求宏观经济内外平衡,出口拉动经济的作用将逐渐下降,由于消费短期很难迅速增长,投资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排在全球104位,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认为,现在中国还谈不到崛起,主要是发展的问题。

  2008年内外环境大势峥嵘,凸显了一系列影响发展的新挑战、新课题。我国既克服南方冰冻雪灾、5.12汶川大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灾害,也成功举办了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北京奥运会。从外部看,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危机,下一步如何演化还存在诸多变数。多难兴邦,种种迹象都预示了一个重大变革时代的开始。

  科学发展首先取决于科学增长,而增长方式科学与否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是否科学,即投资结构、质量和效益是否合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投资增长快一点,符合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

  中国崛起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远不止30年之功,而是需要上百年、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专业人士认为,未来中国经济要取得长足发展,取决于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种资源禀赋、从根本上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及进行符合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制度创新。

  当前我国面临两大战略任务:一是“入轨”——真正转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轨道;二是“上路”——走上和谐社会之道路,说到底就是要深化改革。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以及向高效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将为“入轨”“上路”提供重要动力。

  本期,《中国投资》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王晓涛司长,投资研究所林森木、田江海、张汉亚、罗云毅4任所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开孟,系统回顾和总结30年投资改革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前瞻下一步改革的重要趋势。

  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王晓涛司长

  《中国投资》: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进步,被誉为“中国奇迹”。您如何评价投资在这一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王晓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年均经济增长9.88%,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平均3%左右的增长速度。 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仅3600多亿元,达到2007年的近25万亿元,经济总量由世界第10跃居世界第4。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5.13万亿元。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39倍和31倍,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6倍以上。30年来,我们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的中国式道路。

  投资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30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2%,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由2000年的21.7%,增加到2006年的40.7%。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非农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重工业化趋势明显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幅增加,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将越来越大。

  当然,投资率较高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和投资效率不高。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增加投资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途径,企业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还不完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投资规模膨胀。对此,我们要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给予充分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投资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中国投资》:请您谈一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委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哪些重要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王晓涛: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投资领域最全面、系统的改革方案,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出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指明了方向。

  《决定》颁布后,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体制框架基本建立,颁布了企业、外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管理程序明显简化,管理效率明显提高。据初步统计,改革后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投资项目减少了近60%,企业投资项目有80%左右实行备案管理。

  二是,政府投资管理走向科学规范。政府投资方向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重点加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资源节约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逐步提高,在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发展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等基础性工作,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工作广泛推进。

  三是,投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调控方式实现了主要依靠项目审批到依靠编制发展建设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等的转变。积极发挥发展建设规划的指导作用,作为审核项目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加强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了《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制定了电石、铁合金等多个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

  四是,投资监管不断加强。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新开工项目监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各地在2006年开展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了企业投资行为的规范。

  《中国投资》:请您谈一下,投资体制改革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有哪些重要的作用?

  王晓涛: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宏观调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是我委的主要职责。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必须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宏观调控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宏观调控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与体制机制障碍密切相关,因此,宏观调控必须与体制改革相结合,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宏观调控的效果也需要在不断深化包括投资体制改革在内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得到巩固。通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逐步转为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促进科学发展。

  《决定》的基本思想完全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例如,《决定》规定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制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我们按照这一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做到了“五个倾斜”:向农村倾斜,向西部地区倾斜,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倾斜,向促进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倾斜,向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倾斜。再如,《决定》要求项目核准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我们在具体核准工作中坚持贯彻这些要求,对于那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不符合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用地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项目不予核准。所有这些,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和具体体现。

  《中国投资》:您如何看待目前投资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王晓涛:近几年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决定》提出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具体改革措施也是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各界对投资体制改革是支持和肯定的,这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但是,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投资问题,还与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企业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乃至人事体制密切相关。同时,投资体制自身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一是,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项目审核范围需要适时调整,项目核准效率有待提高,项目审核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备案制缺乏约束,有流于形式的危险。

  二是,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审批权限尚待明确,“小而散”项目的计划管理方式有待改进。代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规范,后评价制度亟待建立。

  三是,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有待完善。调控手段之间衔接不够,投资信息发布制度未建立起来,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信息发布引导投资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是,投资监管仍然薄弱。对企业投资的监管重点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方式有待改进。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建立,社会监督途径不够畅通。

  总之,投资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定》中有些政策措施已经落实到位,有的则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全面实现《决定》提出的改革目标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

  当前,投资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我们要坚定改革的方向和信心,进一步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新形势,按照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把握时机,狠抓落实,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集中精力抓大事,将工作重心转到深化改革、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上来,促进投资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增长。

  《中国投资》:下一步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王晓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筹考虑投资体制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关系,切实转变投资管理职能,做好投资调控工作,尽快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近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仍以全面贯彻落实《决定》为主要内容,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不断完善各项政策,并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尽快修订核准目录,缩减核准范围,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管理职责,更加注重发挥行业部门作用,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投资决策权。完善核准制的程序设计,严格规范备案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合理划分项目审批权限,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抓紧起草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改善“小而散”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方式。不断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三是,改进和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投资运行的检测分析,注重对重点、热点行业的监测。加强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调控部门之间的投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投资信息系统和投资信息发布制度。

  四是,切实加强投资监管。尽快建立健全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联动机制,规范投资建设秩序。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研究制定中央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

  五是,加强投资法规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切实把投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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