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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曾培:反垄断要啃硬骨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13:14 解放日报

  江曾培

  人们期盼已久的《反垄断法》,近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高票通过。据中青报和新浪网的调查表明,84.7%的人关注这一被称为“市场经济基石”的法律。

  最早出现的“反垄断法”,恐怕是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源于19世纪末的反托拉斯运动,其目的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利益。一个多世纪过去了,随着市场经济在全球的推进,许多国家都先后制定了反垄断法。鉴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存在垄断扰民的现象,人们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是自然而然的。

  由于需要一个准备期,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要到明年8月1日开始。不过,经济生活中的反垄断的力度,已明显在加强。近一时期来,针对乱涨价现象,国家发改委曝光了包括香干子、火锅底料等在内的6起“乱涨价典型案例”。不少地方物价局也先后公布了面皮、泡馍、油泼面、米面凉皮等小吃成本价,迫使这些行业不能无视消费者利益胡乱涨价。这些,体现了反垄断之剑的威力。

  然而,调查显示,人们虽然对查处这些“乱涨价”的举措表示赞同,但并不满足。他们说,比公布小吃成本更重要的,是要及时公布一些垄断性行业的成本,让这些直接关系着几乎全体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透明化。一些行业利用其“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地位,以层出不穷的“霸王条款”和“唯我独尊”的劣质服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反垄断,不能“抓小放大”,不能“专拣软柿子捏”。

  我以为然。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是既捉“苍蝇”,更打“老虎”的。就在上月底,美国对两家操纵价格的航空公司,分别处以3亿美元罚款,成为1999年以来美国罚款金额最大的两起反价格操纵案例。法国电信因“违反自由竞争规则”,于2004年被处以2000万欧元的罚款。法国电信不服,到法院上诉,巴黎上诉法院予以驳回,并将处罚金额翻了一倍。2004年微软因滥用市场地位被欧盟委员会处以4.97亿欧元的罚款。去年7月,微软再次被罚2.8亿欧元,累计罚款7.77亿欧元,创下单个企业遭受欧盟反垄断处罚之最。打这样的“老虎”,方能最有力地显示反垄断的力度,最有效地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如果不是“专拣软柿子捏”,同时也勇于“挑硬骨头啃”,那么,它一定能“啃”出反垄断的最好滋味,为广大群众所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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